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3400201000
曲靖市麒麟区基本建设管理处
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基本建设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基本建设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麒麟区基本建设管理处主要职责职能是:负责建筑企业资质申报初审、建筑企业资质年检初审、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建筑企业从业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建造师、概预算、安全管理等人员)从业资格年检、初审;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今年以来共接到建设项目信息推送21项,工程总造价272976.44万元,建筑面积1291864.22平方米,上年结转项目32项,建筑面积为2481101.05万平方米,工程造价为384839.11万元;共完成建设工程项目消防验收及验收备案抽查26项,建筑面积835068.74平方米,工程投资431254.33万元。
1.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
2019年7月麒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与曲靖市麒麟区公安消防大队召开了麒麟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移交会议,并签署了移交承接书共承接146个,2019年8月由曲靖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承接书,曲靖市移交项目63个,共承接消防项目209个。
今年以来,共受理房建、市政类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6项,其中房建、市政类工程消防验收受理13项,办结13项,工程造价390143.74万元,建筑面积717757.45平方米;房建、市政类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受理13项,其中未抽中12项,抽中1项,均已办结,工程造价41110.59万元,建筑面积117311.29平方米。
2.建筑市场行为检查方面
(1)严格贯彻落实建筑市场方面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宣贯力度,持续加大建筑市场行为检查抽查工作力度。一是针对中心城区建筑工程建设存在多头管理的现实问题,共享市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两个审批部门的项目审批清单及项目信息,掌握区属建设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依照行政审批局推送的在建项目信息建立在建项目清单,并依据清单对区属在建工程项目逐一进行现场核查,重点依据证照批准信息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施工五方责任主体进行查证核实,坚决杜绝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出现。2022年以来共对区属51个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检查55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55份,查出问题178条,整改178条。因违反建筑市场相关规定共对3个项目进行约谈,下发约谈记录3份。
(2)严格按照住建部、住建厅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资格证书“挂证”专项行动,进一步清理、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注册人员出借执业资格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未发现疑似“挂证”人员。
(3)严格查处“未批先建”项目。建立住建局内部审批制度,针对存在“未批先建”行为的项目,启动住建局内部麒麟区建筑工程项目审批流程,确保局内部各部门各司其职,确保按“审管分离”办理时限要求办理完毕,避免影响部门形象的拖沓、推诿现象。针对存在“未批先建”行为的项目立即启动询问调查、现场踏勘等取证工作,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并将立案审批书推送行政审批局,支撑项目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响应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要求。2022年以来,共接到行政审批局推送的未批先建项目9个,建筑面积为767769.6平方米,工程造价为186872.45万元,其中1个在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已由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处罚完毕;剩余的8个项目,接到麒麟区行政审批局的未批先建项目信息推送后,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建处和质安站到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并把施工现场情况通过函告的方式推送给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由他们进行查处并把查处情况推送给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麒麟区行政审批局,其中6个项目已由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处罚完毕,处罚金额合计180003.53元,且已申请办理了施工许可证,剩余的2个项目目前处于立案调查取证中。
(4)进一步组织学习掌握行政执法相关知识,提高执法人员查处水平,准确掌握行政执法程序,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达到精准解读、熟练运用,做到执法程序合法,应用法律条款准确,适用罚则无误。
3.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方面
今年以来,积极推广使用“云建宝”系统,要求区属办证监管在建项目通过“云建宝”系统进行工人实名制登记和农民工工资代发。通过市、区住建局及云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及工资代发平台系统的技术人员现场检查,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进云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工资代发平台运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2年10月1日前,全省所有在建房建和市政项目农民工工资,应全部通过平台线上代发至建筑工人工资卡。未通过平台线上代发的项目,平台无法获取企业发放工资数据,将自动视为未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同时将启动预警功能并列入全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企业名单。同时农民工工资卡绑定率应达到90%,进一步发挥平台对全省房建和市政项目实名制监管的作用。
积极配合麒麟区劳动监察大队推行麒麟区在建项目农民工保障十项措施。要求在建项目建立用工花名册,严格落实身份证实名登记制度,建立在建工地入场实名认证门禁系统,严格落实项目实名管理制度,杜绝涉黑涉恶人员在建筑工地藏匿滋事。
2022年,麒麟区住建部门共接待麒麟区建设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来访登记31起,其中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系统来件办理卡及曲靖市12345政府热线综合平台办件系统交办单共7件,国家欠薪线索平台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线索办理情况3起,涉及人数1500余人,涉及金额3500万元,与去年同期27起相比有大幅上涨。在两会前期、办公会议等重大节日、假日严格按要求上报麒麟区信访动态“零报告”。单位内没有发生任何上访问题,没有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单位内部和谐稳定。
4.建筑业产值
2022年以来基建处结合麒麟区委、区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协同统计部门做好统计工作,做到应统尽统,麒麟区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建筑业总产值完成204.81亿元,同比增长12.82%,其中市属施工企业完成86.80亿元、区属施工企业完成32亿元,省建四公司完成86.01亿元。
5.“烂尾楼”清理整治
麒麟区负责处置金湖尚居一期、金悦裕园、中天广场、建宁金都4个烂尾楼项目。经过与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现麒麟区负责处置的四个烂尾楼项目均已列入已化解项目清单,盘活复工及资产处置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为全面完成“烂尾楼”处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6.建筑业市场主体培育
麒麟区共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94家。其中:施工总承包企业33家(壹级企业4家,贰级企业13家,叁级企业16家);专业承包企业33家(壹级企业2家,贰级企业13家,叁级企业9家,不分等级9家);劳务分包企业28家。麒麟区建筑企业生产力水平快速发展,市场竞争力日益加强,麒麟区建筑业发展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按照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要求,组织全区施工企业、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等相关建筑业企业登录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完成工程业绩的常态化录入工作,为今后企业申报资质和进行企业动态监管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坚持绿色、文明施工,严格落实抑尘措施,引导建筑企业坚持绿色健康发展。按照“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的思路,深入实施市场主体三年倍增计划,激发建筑业市场主体活力。截至目前,麒麟区住建局建筑业市场主体培育净增517户。入库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企业达30户,协助市住建局完成资质企业入库20家;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企业达94户,2022年共完成资质初审15家,其中新办企业资质初审11家,从曲靖市外迁入2家(其中1家办理资质增项,1家办理资质升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基本建设管理处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计划财务统计科、建筑业管理科、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标准定额站。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基本建设管理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曲靖市麒麟区基本建设管理处。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基本建设管理处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基本建设管理处2022年度收入合计2,571,268.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3,268.57元,占总收入的79.0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538,000.00元,占总收入的20.9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5,516.16元,增长6.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588.00元,增长3.4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97,928.16元,增长22.2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麒区人社【2022】53号文,招考1人,人员经费增加67,588.00元;同时因较上年新增麒麟区统计局拨入单位建筑业产值统计工作补助经费100,000.00元导致其他收入整体增加97,928.1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基本建设管理处2022年度支出合计2,519,578.10元。其中:基本支出2,079,366.92元,占总支出的82.53%;项目支出440,211.18元,占总支出的17.4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329.20元,增长1.2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118.02元,增长1.37%;项目支出增加2,211.18元,增长0.5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基本支出增加28,118.02元,包含根据麒区人社【2022】53号文,招考1人,人员经费增加7,523.19元;新增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0,594.83元;项目支出增加2,211.18元,是因为本年新增劳务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基本建设管理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79,366.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92,074.08元,占基本支出的95.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292.84元,占基本支出的4.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基本建设管理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0,211.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发放2021年度建筑业产值统计工作奖励,其中:发放市属建筑企业奖励285,900.00元;发放区属21家建筑企业及云南建投4公司奖励152,100.00元。另项目中办公费支出2,211.0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基本建设管理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3,268.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7%。与上年相比增加67,588.00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根据麒区人社【2022】53号文,招考1人,人员经费增加67,588.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8,409.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4%。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卫生健康(类)支出90,672.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3.城乡社区(类)支出1,591,627.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8%。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工资,日常单位运行维护支出及建筑业产值统计工作奖励的发放。
4.住房保障(类)支出132,5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基本建设管理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本年未发生相关业务,无相应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基本建设管理处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曲靖市麒麟区基本建设管理处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基本建设管理处资产总额653,976.79元,其中,流动资产489,224.82元,固定资产164,751.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7,828.3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2,628.34元,固定资产增加45,2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172.3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2.3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3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基本建设管理处2022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3400201111
附件:
附件1:曲靖市麒麟区基本建设管理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决算报表部分).XLS
附件2:曲靖市麒麟区基本建设管理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xlsx
附件3:曲靖市麒麟区基本建设管理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绩效自评部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