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3-12-13 11:08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48301000

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煤炭、天然气、电力和新能源,以及其他有关能源等行业管理;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审核,以及能源统计、预警预测,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等。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能源经济贡献取得新成绩。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统筹调度,实行“重点企业监测、重点指标排队、经济运行会商”机制,常态化开展监测调度和服务指导,能源经济增长明显。2022年规模以上煤矿实际生产原煤259.24万吨;规模以上原煤工业总产值实际完成34.64亿元,占年计划24亿元的144.33%,与2021年工业总产值24.22亿元相比增加43.02%;规模以下煤矿(陆东煤矿)实际原煤产量为20.04万吨,实际产值为9568万元;煤炭洗选加工业实际完成产值21.01亿元,占年计划21亿元的100.05% ,与2021年工业总产值23.65亿元相比减少11.16%;原煤和洗精煤(规上)实际完成产值55.65亿元,占年计划45亿元的123.67%,与2021年的47.87亿元相比增长16.2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351亿元,其中:(煤炭)实际完成4.8809亿元,占年计划3亿元的162.69%;其他能源类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完成5.4701亿元,占年计划4亿元的136.75%。2022年电煤保供任务56.4万吨,完成电煤中长期合同供应72.16万吨。2022年全区各煤矿上缴税收6.46亿元。

2.煤矿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坚持“先行先试、示范引领、有序推广”煤炭绿色开采原则,加快煤矿“五化”(机械化、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标准化)建设。区域内共有煤矿8家,其中省产业集团2家、地方煤矿6家。全区保留的6个地方煤矿,核定产能186万吨/年。目前生产矿井5个:莲花冲岔沟煤矿(45万吨/年)、巴家沟煤矿(30万吨/年)、众豪煤业岔沟煤矿(3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于2023年2月4日到期)、牙必克煤矿(30万吨/年)、龙潭田煤矿(30万吨/年);建设矿井1个:大山煤矿(核定产能为21万吨/年,现已通过30万吨/年项目竣工验收)。全区洗选煤企业25家,其中规上企业19户,规下企业6户,设计产能2150万吨/年。推进煤矿综合机械化开采,5对井工已实现综掘,众豪岔沟煤矿、莲花冲岔沟煤矿、大山煤矿已实现综采采煤工作面,巴家沟煤矿、牙必克煤矿综采设备已购置到矿,计划2023年4月底实现综采采煤工作面;推进煤矿信息化改造,实现所有井下采掘作业点面、掘进工作面T1探头、打钻施工现场等点位视频监控全覆盖,全部煤矿完成井下人员精确定位系统和人员出入井唯一性检测装置安装,电子封条安装完毕实现联网上传;推进煤矿辅助生产系统自动化建设,牙必克煤矿设施设备已购置并安装完成,莲花冲岔沟煤矿、巴家沟煤矿、众豪岔沟煤矿、大山煤矿已实现辅助生产系统自动化;推进煤矿“双电源、双回路”改造,所有煤矿已签订施工合同,正在组织施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5个生产煤矿全部达到二级安全标准化标准,大山煤矿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申请二级安全标准化验收定级,龙潭田煤矿计划2024年建成一级标准化矿井。

3.能源产业发展实现新拓展。坚持构建“产业指导下的行业管理”治理体系,从上至下通过政策研究探寻能源发展方向,从下至上通过产业研究深挖麒麟能源工作重心。全区现有风力发电场3个(丰晟五台山占有装机容量64MW、龙源株木山占有装机容量79.5MW、大唐朗目山红石岩装机容量99MW),合计装机容量242.5MW;光伏发电场1个(英利南头山),总装机容量10MW。在建风力发电场2个,富源西风电场三期项目(麒麟区部分装机容量134.25MW,计划投资8.9亿元),罗平西风电(一期阿岗、二期竹子山)项目(麒麟区部分装机容量40MW,计划投资2.4亿元),预计2023年完成并网发电。在建全国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1个(装机容量约234MW,计划投资约9.3亿元),投资主体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完成总工程量的60%,并网发电完成40%;在建信义集团集中式光伏项目4个(装机容量约550MW,计划投资约19.25亿元),预计2023年完成总工程量的50%,并网发电完成50%。

4.能源安全监管收获新成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严格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全面落实驻矿盯守。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按“一矿一组”的原则派出6个驻矿监管组,共计29 人,在煤矿同吃、同住,同下井,同命运,开展“保姆式”监管,做到真包真保。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按监管计划2022年开展了隐患大排查、安全生产月大检查、四个季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动态达标考核验收,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管理、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雨季三防、一通三防、防治水、职业危害、机电运输、安全培训、安全投入、超能力、打非治违专项检查等工作。查出隐患1551 条,整改完成1551条,整改率达100%。整治违法违规生产15 矿次,行政处罚364.3 万元,责令停产整改27矿次,责令停工作业点数7处,危险区域撤出人员数256人。完成新能源、洗选业安全监管检查417次,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大力开展“五个专项行动”。按照省、市、区要求,分别制定了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治理、打非治违、灾害治理年、采掘接续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形成“两清单一报告”,对瓦斯超限、矿领导带班空岗、入井人员超定员、监控系统断网等情况每月进行分析。定期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每月组织煤矿包保组成员,地方煤矿法人(实际控制人)、矿长、总工,针对瓦斯、水害、火灾、顶板治理等区域性风险开展分析研判,列出清单,落实管控责任。认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2022年共组织开展各类人员培(复)训43期3495人;开展煤矿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五职矿长”等素质筛查43人;开展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素质筛查2746人,转岗15 人,淘汰21 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连续8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党的建设工作得到新加强。坚持以党的建设统领全局工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实施“铸魂”工程,把抓党建用力在凝共识上。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扎实开展思想教育,党组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谈话6人次、与其他人员谈话109人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上专题廉政党课,深入开展以我局违规违纪案件和能源行业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的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实施“清风”工程,把抓党建着力在靠责任上。扎实开展能源系统教育整顿,抓实“学习教育、查纠整改、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区委督导指导组先后4次开展“体验”式和“体检”式监督检查,对反馈指出两个方面13项具体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做到彻底整改。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全面梳理近年来巡视巡察、环保督察、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11个,完成中央、省委巡视涉及区能源局问题整改5个,完成六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反馈的3类16个方面35个问题整改。抓实抓细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采取党组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党支部、重点任务月清单、组织现场观摩、年终述职评议考核等举措,做到党建与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18份,实施主体责任派单,每季度对派单对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实施“强基”工程,把抓党建给力在提质量上。狠抓支部规范化创建,按照“一支部一方案”原则,对3个达标党支部进行了考核验收。强化党员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为期3天的“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推进“互联网+党建”,组织党员在线开展“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和“志愿服务活动”,督促党员干部每天完成“学习强国”不少于40分的学习任务,干部注册率和活跃度居全区前列。实施“塑形”工程,把抓党建聚力在转作风上。组织开展创文网格巡查、疫情防控、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生态文明示范区等志愿者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党组织“双报到”2次,党员“双报到”69人次。抓实能源领域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开展节假日值班值守、纪律作风及重点工作监督检查5次,对督查不在岗、迟到、上班时间玩游戏的6人在全局通报批评和作出书面检查的处理。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推进任务的3个重点项目,下发工作提醒通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科、石油天然气和新能源科、煤炭科、节能环保和科技装备科、电力科、安全生产监管科,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大队

2.曲靖市麒麟区新村煤管所

3.曲靖市麒麟区高家村煤管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其中超编9人(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导致人员超编),事业人员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遗属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7,355,724.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68,845.72元,占总收入的96.3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986,878.71元,占总收入的3.6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71,892.85元,下降1.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60,985.62元,下降3.5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589,092.77元,增长148.09%。主要原因是: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业务用房项目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拨入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业务用房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款及工作补助经费655,058.00元,云南能投曲靖发电有限公司拨入电煤保供督导联合工作经费200,000.00元,曲靖市麒麟区统计局拨入“四上”企业考核和企业纳规工作经费81,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6,824,572.23元。其中:基本支出15,110,925.58元,占总支出的56.33%;项目支出11,713,646.65元,占总支出的43.6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03,045.05元,下降2.2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60,691.70元,下降10.96%;项目支出增加1,257,646.65元,增长12.0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支出12,783,720.84比上年减少2,356,197.23万元,下降15.56%,主要是按照《曲靖市麒麟区第五届人民政府第四十四次常务会议纪要》(麒区政会纪〔2021〕4号要求,2021年8月31日区矿山救护中队依法解散,合同制聘用矿山救护队员31人解除劳动合同;本年公用经费支出2,327,204.74元比上年增加495,505.53元,增长27.05%,主要是本单位加强了对煤矿及洗选企业的监管,差旅费支出增加150,000.00元,租车费及燃油费过路费支出增加35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10,925.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83,720.84元,占基本支出的84.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27,204.74元,占基本支出的15.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713,646.6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云南恩洪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央基建投资专项资金10,000,000.00,根据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关于下达煤矿安全改造投资补助经费的通知(麒财预〔2022〕158号)、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关于云南省恩洪煤矿二号井瓦斯抽采系统改造及瓦斯抽采改造及瓦斯治理研究项目投资备案的批复(麒能源煤发〔2020〕5号)文,2019年12月项目开始建设,2020年12月项目建设完工,建设单位云南省恩洪煤矿,建设地点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新村,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完成2020年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目标,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管理和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程序符合规定要求。“列入2240499—其他矿山安全支出”支出功能科目,“50701-费用补助”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2.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业务用房项目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煤炭供销公司人员补发工资专项资金1,713,646.65元,根据《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业务用房项目房屋补偿征收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第二十期)、《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关于从区财政拨付原煤炭供销公司人员补发工资的请示》(麒能源请〔2022〕34号)文,为妥善解决2011年以来,由于煤炭政策调整和煤炭市场低迷等因素,原煤炭局下属企业煤炭供销公司经营困难历史遗留问题,按照规定标准补发供销公司职工工资。“列入2150199—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支出功能科目,“50701-费用补助”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68,845.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0%与上年相比减少960,985.62元,下降3.52%,主要原因是:2021年按照《曲靖市麒麟区第五届人民政府第四十四次常务会议纪要》(麒区政会纪〔2021〕4号要求,2021年8月31日区矿山救护中队依法解散,合同制聘用矿山救护队员31人解除劳动合同,2022年与上年相比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8,542.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603,538.5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0,290.7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0,988.4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24.98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416,214.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33,653.68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82,561.08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3,622,218.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6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其中:行政运行9,350,766.07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4,271,452.27元,主要用于其他资源勘探业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681,8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购房补贴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681,87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2%。主要用于其他矿山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10,000,00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8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0.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82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9.6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82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8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8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是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费用。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继续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76.00元,下降4.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400.00元,下降7.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6.00元,下降0.6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费用。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继续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我部门未购置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重点保障好机要通信、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省、区(县)能源行业安全发展相关重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1,478.23元,增加137,564.96元,增长7.93%,主要本单位加强了对煤矿及洗选企业的监管,租车费及燃油费过路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通信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办公设备购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资产总额89,425,848.83元,其中,流动资产51,226,565.57元,固定资产29,951,361.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546,202.09元,无形资产3,701,719.83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0,746.05主要是流动资产增加4,541,813.23非流动资产减少4,882,559.28其中固定资产报废处置5,070,682.28元、固定资产新增224,42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508.04平方米,账面原值4,178,057.28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70,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422,625.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20,676,698.3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403.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47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924.7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064.7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8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22年会计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按相关规定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按相关规定摊销。

2.2019年3月,机构改革成立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为行政单位。下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曲靖市麒麟区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大队、曲靖市麒麟区高家村煤管所、曲靖市麒麟区新村煤管所,非独立核算。

3.按照省、市关于加强驻矿监督管理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推行派驻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监督员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曲政办发[2006]158号)文件要求,对全区煤矿按照至少“一人一矿”制实施驻矿现场监督管理,招聘了驻矿安全监督员,为聘用合同制,主要协同煤管所挂矿人员督促煤矿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工作,按时完成局各级各部门检查交办、安排的各项任务,经费由区财政拨款补助支出。按照《曲靖市麒麟区第六届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纪要》(麒区政会纪〔2022〕17号要求2022年9月15日驻矿监督员队伍依法解散,合同制聘用驻矿监督员13人解除劳动合同。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48301111


附件1: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附件2: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3:曲靖市麒麟区能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绩效自评表.xls


CopyRight 2016-2022 版权所有 |  备案号:滇ICP备05005095号-2 滇公网安备53030202000210号 技术支持: 华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