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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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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3-12-13 14:35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49601000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22年太和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为辖区内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其主要职能为:

一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着力发展社会经济。2022年太和街道把城市经济工作当作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认真研究各项目的部署落实,科学谋划发展的思路,深挖街道发展的潜力,积极盘活闲置土地,同时加强对上联系沟通,加大争取资金的力度,以便更好地推动街道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是加强城市服务管理,着力提升人居环境。太和街道办事处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区委、区政府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要求,切实提升了经营城市、管理城市、服务城市的能力。

三是加强城市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太和街道办事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决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切实加强城市综合治理能力的提高,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突出民生民利,着力发展社会事业。其中劳保工作成效显著,民政工作有序展开,文教卫计工作扎实推进。

五是以创文为推手,提升城市品位。自2022年以来,太和街道按照市、区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对标对表,狠抓工作落实,形成“全民动员、合力共建”的良好氛围。

六是以党建为抓手,全面夯实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太和街道坚持政治引领,以党工委为核心,以各基层党组织为根源,以成员单位为延伸,整合社会资源,建立目标清单,实施项目管理,初步构建了“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服务于民”的党建新格局,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积极拓展发展空间,全面梳理辖区闲置土地53宗,面积4166亩,编印《太和街道招商指南》200册,主动与安徽商会、浙江商会、江苏商会、富康城等商会、企业洽谈招商引资20次。神农50万头现代生猪屠宰项目建成投入运营,麒麟复烤厂完成技改项目环评、规划前期审批工作,完成双友钢铁转型升级项目400亩土地供应,老鹰居民小组办公大楼成功盘活。完成分布式光伏项目屋顶资源排查面积52.15万㎡,正在与曲靖市麒麟汇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洽谈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屋顶租赁协议。研究制定《太和街道2022年项目建设责任清单》,谋划项目71个,实行台账式管理,一个项目明确一名班子领导挂点负责。

2.城市更新有力有效。全面开展“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全覆盖”及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完成包括三个老旧小区在内的9个物委会备案工作,实现辖区内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和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完成老旧小区(金盾小区)改造收尾、验收及结算审计,完成“气化太和”前期摸底工作,共排查辖区内10个自建小区2816户。深入开展“绿美太和”建设,完成增绿补绿1000余平方米,持续开展流动摊点、门头牌匾、小广告等市容市貌整治提升行动,拆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手续的违章建筑9处1930.51平方米,完成屋顶整治点位10处,拆除辖区临街单层临时建筑1处70平方米。

3.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加强。督促完成省级生态环境执法交叉检查问题整改及验收3个;持续开展辖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工作,共排查5大类22个环境突出问题,结合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已完成整改19个;编制《太和街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完成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点位12个,2023年涉及整改点位9个,已完成整改7个;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采取“五停”措施2次;配合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督促3家汽车4S店完成喷漆设备改造升级;联合市场监管所共同取缔生态环境投诉散乱污个体户2家,联系区市政公用事业中心维修烟厂大沟、麻黄大沟排污管60余米。严格落实河长制和林长制,开展西河、西河南干渠巡河228次,清理河道垃圾、淤泥1300余立方米。

4.社会治理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召开社会治理工作推进会10次,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次,建成竹鹰社区、晟融水果市场、育红小学3个综治中心。在曲靖“9+X”、幸福麒麟、“雪亮工程”等数据平台的基础上,结合街道实际,开发太和办事通、智慧“三务”小程序,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基础数据。投入1720万元,新建监控探头2926个,技防基础不断夯实。深入推进“三蜂”工程,落实基层党建、综合治理和民生服务“三网合一”,细化网格237个、网格单元827个,配备专兼职网格员695名,定网定人定责,包干负责网格事务,同时围绕“三活四清五进”目标,架起干群“连心桥”。全年推荐上报区级“金牌”网格员1名,街道评选金牌网格员1名、银牌网格员2名、铜牌网格员3名。按照“一日一排查、一周一研判、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大排查、大化解”和领导包案工作制度,共排查出29起初信初访问题,历史遗留问题35个,已全部逐人逐案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化解措施、完成时限和要求;严格落实命案防控“三个一”制度,完成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排查8638户,共排查出风险家庭36户,其中低风险15户,中风险21户,全部按照“一户一策”“因人施策”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日常帮教管控。充分发挥乡贤、银发等社会组织力量,开展国家安全、爱路护路、养老诈骗、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等系列集中宣传教育活动10余次,通过“一件事模块化办理”机制,解决翠峰北路未通公交车问题,完成沪昆铁路安全隐患整治排水沟渠建设。和睦家庭、和气邻里、和乐校园、和谐街道等“和细胞”创建扎实推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上下联动“实体化”,锻造服务硬实力。

5.安全生产更加有力。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消防、危化、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燃气、校园、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65次,查出隐患427条,发出现场检查记录38份。配合省、市、区等上级监管部门和安全专家组检查企业3次,查出并整改安全隐患80余条。全面开展自然风险房屋普查工作,共普查图斑5016个,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688栋,其中,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4栋,已全部完成整改,排查出重大安全隐患3栋,已全部完成房屋安全鉴定。举行疫情防控和防汛减灾应急演练各2次。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原则,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设置疫情防控卡点24个,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排查,共计排查出重点人员1573人,设置核酸采样点4个,每天约采集核酸样本4500人份,申报场所码1569个,累计扫码444592次;完成新冠疫苗接种142226剂次,接种率112.33%。

6.开放发展新高地打造有序推进。制定《太和街道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严格落实服务企业“三项制度”。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密切关注的教育、医药、食品等重点领域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累计出动监督检查人员400余人次。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3次,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查获传销人员21人、捣毁传销窝点6个、解救人数30人。扎实开展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截至10月底,市场主体净增长604户,完成阶段比例90.40%;企业净增长275户,完成阶段比例83.59%,市场主体净增长879户,完成阶段比例88.25%;预计全年完成“四上”企业纳规20户,完成比例118%。

7.民生事业持续改善。完成低保审批351户617人;发放保障金419.79万元;发放特困供养金4人4.67万元;完成535人残疾人第三代残疾证换发工作,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16万元;临时救助3户3人1.1万元;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发放殡葬改革惠民补助9.6万元;完成退役军人建档立卡、优待证办理823人;完成全区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评审材料报送工作。开展引导性培训2000人次,技能提升41人,完成劳动力转移就业4456人。处理工资纠纷72件,追讨拖欠工资51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完成比例100%。拨付育红小学、区三幼、中心学校教育专项经费23.1万元,教育教学环境和质量显著提升。小坡社区二组最后6套安置房分配工作圆满完成,翠峰北路公交车顺利开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可持续、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8.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作用,举办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处理网络舆情5起,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新修订了《太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议事规则》《太和街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居规民约,荷花塘社区“十做到十不准”居规民约被市民政局推送省级评选。鑫源社区、小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完成搬迁,“三去两提升”工作有序推进。高质量配合完成六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今年以来,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19次,发现问题68个,督促完成整改68个,通报干部26人次;督促7个社区、9个居民小组完成“三务公开”12期;开展党员干部集中警示教育2次,清查经济合同123项,发现问题合同22件,收回逾期承包费4件51.84万元。收到区纪委移交问题线索8件,现已办结6件,正在办理2件,其中党纪立案审查3件3人(党内警告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为干部营造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2.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综合执法队

3.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财政所

4.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5.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太和街道办事处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收入合计19,374,826.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02,588.57元,占总收入的82.0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472,238.11元,占总收入的17.9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39,080.24元,增长23.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59,048.54元,增长34.2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319,968.30元,下降8.44%。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增加化解曲靖卷烟厂征地历史遗留债务2,150,000.00元;麒麟区推进单位资金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将街道自有资金2,190,848.00元纳入一体化指标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支出合计19,777,057.39元。其中:基本支出12,588,330.27元,占总支出的63.65%;项目支出7,188,727.12元,占总支出的36.3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07,549.54元,增长17.9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436,066.58元,下降16.21%;项目支出增加5,443,616.12元,增长311.9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加变化。主要原因是减少各项日常基本开支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是2022年我单位增加化解曲靖卷烟厂征地历史遗留债务2,150,000.00元;麒麟区推进单位资金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将街道自有资金2,190,848.00元纳入一体化指标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88,330.2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59,686.4元,占基本支出的86.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28,643.87元,占基本支出的13.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88,727.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是区财政局拨入预算管理改革方式定额补助工作经费1,026,609.00元;化解曲靖卷烟厂征地历史遗留债务2,150,000.00元;麒麟区推进单位资金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将街道自有资金2,190,848.00元纳入一体化指标核算;云南省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300,000.00元;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100,000.00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89,708.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84%。与上年相比增加3,946,168.42元,增长33.32%,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增加化解曲靖卷烟厂征地历史遗留债务2,150,000.00元;麒麟区推进单位资金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将街道自有资金2,190,848.00元纳入一体化指标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66,821.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39%。其中:

1)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5,073,724.30元,主要用于支付街道办事处在职在编人员和社区干部工资。

2)20103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26,609.00元,主要用于街道日常公用支出。

3)20103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29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曲靖卷烟厂征地历史遗留债务。

3)2010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729,517.62元,主要用于发放财政所在职在编人员工资。

4)20131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1,046,971.02元,主要用于支付党群服务中心在职在编人员工资。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0,423.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其中:

12071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279,583.82元,主要用于发放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在职在编人员工资。

2)20799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4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社区广电员工作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5,038.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其中:

1)2080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409,593.57元,主要用于发放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职在编人员工资。

2)2080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78,788.00元,主要用于支付社区灵活就业人员工资。

3)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91,008.00元,主要用于支付街道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4)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4,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5)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9,624.00元,主要用于支付街道行政事业人员养老保险。

6)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7,202.79元,主要用于支付街道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支出。

7)2082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5,736.00元,主要用于支付小乡干部救助补助。

8)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685.71元,主要用于支付街道国有企业退休社会化管理人员工资。

4.卫生健康(类)支出343,774.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其中:

1)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9,160.30元, 主要用于支付街道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2)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27,025.72元,主要用于支付街道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3)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1,522.51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4)2101199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6,065.57元,主要支付街道社区人员保险。

5.城乡社区(类)支出1,952,774.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7%。其中:

1)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684,384.33元。主要用于支付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在职在编人员工资。

2)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268,39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清扫保洁员和执法中队人员工资。

6.农林水(类)支出763,532.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4%。其中:

12130104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支出763,532.07元。主要用于支付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

7.住房保障(类)支出411,3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其中:

1)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11,326.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16,01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其中:

1)224015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事业运行416,018.12元,主要用于支付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500.00元,支出决算为183,86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91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1.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4,95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8.8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4,95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500.00元,支出决算为183,86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预算数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年初预算数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9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4,95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把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30.00元,下降0.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增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增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00元,下降0.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90.00元,下降0.6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太和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把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办事处公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会议和参观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370.92元,增加23,822.49元,增长15.6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的车改补贴和工会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28,284,512.24元(净值23,688,413.58元),其中,流动资产3,027,940.58元,固定资产原值19,225,980.26元,净值14,629,881.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6,030,591.4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35,793.11元,其中货币资金减少3,562,633.11元,固定资产增加26,840.00元,主要是通用设备增加23,040.00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增加3,8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4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4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4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太和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3.一般公共预算:包括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4.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49601111


附件1: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附件2: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

附件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太和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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