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1042600101000
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麒麟区范围内土地的收储工作,建立完善区级土地储备库;
2、统筹安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供应计划,负责筹集土地储备资金、组织土地报批、组织土地前期开发整理、管护利用储备库土地、拟定土地供应方案等工作;
3、负责土地收储、开发整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测算、统计等工作;
4、承担区土地储备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完成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做好业务培训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区土地储备中心人员的业务水平,特邀请相关科室业务骨干和专家分2次进行授课。区土地储备中心全员参加了培训,以更扎实的知识投入到土地储备业务工作中去,为区土地储备业务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2、建立和完善了历年来农转征台账和土地供应台账。
通过到档案室查阅相关资料,建立和完善了2000年至今的农转征台账,2011年至今的土地供应台账。
3、积极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前期相关工作。
截至目前,已完成曲师路、麒小线2个建设项目拟征收集体土地共计230.3409公顷的前期相关工作。
(1)、报请区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同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自然资源部门信息公开系统上进行公告,中心人员到涉及的镇(街道)、村(社区)、村(居)小组进行粘贴,共粘贴公告61份次。
(2)、组织相关单位完成了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并形成了报告,到涉及的镇(街道)、村(社区)、村(居)小组进行粘贴告示,共计粘贴 61份次。
(3)、报请区政府成立了曲靖市麒麟区拟征收土地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专家对拟征收土地风险进行了评估,形成了评估报告,报请区政府下发项目准予实施的决定。
(4)、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报请区政府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到涉及的镇(街道)、村(社区)、村(居)小组进行粘贴公示,共计粘贴 61份次。
(5)、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共计164份。
(6)、编制完成了“一书四方案”,并移交行政审批科审核上报。
4、做好去年报批,今年下发文件的批后公告工作。
东过境高速公路珠街连接线(二期)道路建设项目及曲靖市麒麟区2019年度城镇第一批次分别于2020年3月16日及2020年5月26日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区土地储备中心依法对项目做好批后公告工作。
5、认真梳理今年初步具备报批用地条件的建设项目用地,做好报批准备。
截至目前共涉及二十一块地块,总面积711.58亩,其中:农用地374.18亩,水田317.91亩,水浇地9.15亩,旱地46.76亩,建设用地253.46亩,未利用地8.21亩。
6、积极做好建设用地供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划拨土地1宗:麒麟区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面积106.1355亩。
(2)、出让土地2宗:麒麟区金麟湾片区纬五路南侧,永乐路北侧,面积101.355亩,出让金12,860万元;年50万头生猪屠宰新建项目,面积15.126亩,出让金445万元。
(3)、正在收集地块QLG2020-3、地块QLG2020-4、地块QLG2020-5的土地供应报批材料。
7、做好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工作。
监测监管动态巡查4宗:曲靖禄源物流有限公司、曲靖市多福燃气有限公司、云南绿米巴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麒麟区金麟湾片区纬五路南侧。
8、通过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系统对13个项目进行动态月报工作。
9、对14宗出让土地进行成本核算,清算18,972.55万元土地款。
10、完成了曲靖中心城市未办理用地手续安置用地及集体发展预留用地统计汇总工作。
全区共涉及131块地块,面积6136.80亩,其中预留发展用地2190.86亩,安置用地3911.39亩,已经办理农转征757.62亩,未办理农转征5379.18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属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故无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18,096,832.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96,832.9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874,162.95元,增长120.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874,162.95元,增长120.0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一致。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政策性增资等增加导致收入增加11,032.00元;二是因工资变动,计提的办公经费、工会经费收入增加55,638.14元;三是因缴费基数变动,“五险一金”单位部分收入增加821.81元;四是因本年挂牌出让土地较上年增加,导致前期垫付的土地成本资金收入增加9,806,671.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19,721,028.60元。其中:基本支出2,050,618.94元,占总支出的10.40%;项目支出17,670,409.66元,占总支出的89.6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498,358.61元,增长139.8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7,491.95元,增长3.40%;项目支出增加11,430,866.66元,增长183.2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政策性增资等增加导致支出增加11,032.00元;二是因工资变动,计提的办公经费、工会经费支出增加55,638.14元;三是因缴费基数变动,“五险一金”单位部分支出增加821.81元;四是因本年挂牌出让土地较上年增加,导致前期垫付的土地成本资金支出增加9,806,671.00元,五是因本年度上级部门安排的业务工作增加,项目办公费支出增加1,624,195.6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50,618.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94,980.80元,占基本支出的97.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638.14元,占基本支出的2.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670,409.6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于2019年征收麒麟区越州镇新田社区集体土地119.18亩,2022年委托曲靖市土地矿业权交易中心按规定程序实行挂牌出让土地,由曲靖市麒麟区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竞得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土地成本核算后,退还该地块前期垫付的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各项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0,618.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40%。与上年相比增加67,491.95元,增长3.4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政策性增资等增加导致支出增加11,032.00元;二是因工资变动,计提的办公经费、工会经费支出增加55,638.14元;三是因缴费基数变动,“五险一金”单位部分支出增加821.8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598.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2%,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其中:(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592.64元;(2)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5.50元。
2、210卫生健康支出76,663.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中: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72,671.93元;(2)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3,991.73元。
3、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18,887.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薪金、办公费、工会经费支出。其中:(1)用于工资支出1,563,249.00元;(2)用于办公费支出40,500.00元;(3)用于工会经费支出15,138.14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143,4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决算数为0.00元,预算数为0.00元,预算数和决算数一致。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决算数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决算数与上年一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资产总额138,021,803.44元,其中,流动资产137,754,879.44元,固定资产266,92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361,356.69元,其中固定资产266,924.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单位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单位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211042600101111
附件:
附件2: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3:麒麟区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