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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3-12-13 15:31

监督索引号53030211032701000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是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从事林业工作的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负责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调查;负责落实上级批准的林木采伐限额计划,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负责林业科技、科研项目攻关和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及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2022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林业和草原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部署安排,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全力推进绿美麒麟建设,扎实做好项目要素服务保障,统筹推进林业草原事业发展,圆满完成了林业草原各项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健全机制全面推进林长制。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属地管理层层压实责任,念好林字经,做足长字功,发挥制字效,全区林长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制定任务清单。2021年12月24日,印发了《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办公室 中共曲靖市麒麟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度的实施方案》,对28个区直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对17项重点工作,33个子项目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把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纳入重点督办的范畴。二是健全林长体系。按照“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要求,自上而下建立区、镇(街道)、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设立了区级林长14人,镇(街道)级林长76人,村级林长134人,专管员351人,划定网格责任360个,配置护林员420名,林长制公示牌28块,对全区120万亩林地、22294个林班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精细化管护。三是完善林长制度。以制度体系建设为切入点,搭建“林长制”向“林长治”转变的四梁八柱,“最后一公里”管护责任实现细化实化。林长会议制度、巡林制度、督察制度、协作制度、信息制度、考核制度6项制度相继出台,“一长五岗”打通工作堵点,森林资源管护与党建融合、司法衔接多向联动,“党建+林长”、“林长+警长”的试点模式成效显著。目前,全区设立党员护林员278名,设立警长78名。“智慧林长”系统全面运行,各级林长、护林员巡护总时长400余小时,巡护总里程2000余公里,巡护率达92%,处理各类上报事件35件,事件处理率达100%。

2、推深做实绿美麒麟三年行动。制定出台了《绿美麒麟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分年度制定9个专项行动具体任务清单,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部门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并明确完成时限。专办工作组织召开6次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推进情况,建立完善六项工作制度,以制度支撑工作高效有序运转。扎实推进各行业重点项目,坚持“任务不减、高压推进”原则,高标准推动九个专项行动重点项目深入实施。定期不定期开展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督查,对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督促。及时形成工作简报,对项目推进落实好的进行示范,带动全区重点项目全面推进。2022年,全区计划完成绿美麒麟三年行动建设项目255个,投资2.15亿元,包含绿美山川、绿美城市、绿美村庄等9个领域,截至目前,项目开工235个、开工率92.16%,建设完成224个、完成率87.87%,全市排名第三。

3、竭尽全力提供项目要素保障。2022年以来,我们充分发挥部门优势,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紧扣省、市、区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全力以赴优服务、重协调、强保障、促发展,有效确保了扬钢钢铁(批次用地)、信义集团项目(批次用地)、干冲北路、干冲西路、富源西风电、罗平西风电等重点项目顺利开工建设,截目前,15件永久使用近3200亩林地全部取得使用林地许可,共缴纳植被恢复费近2500万元。

4、生态修复成效显著。完成营造林6400亩,其中,森林抚育3000亩,封山育林3000亩,寥廓山南坡造林300亩,城市面山造林100亩。编制完成《麒麟区2022年村庄绿化实施方案》,完成村庄绿化植树160万株,绿化主要树种有香樟、樱花、木春菊、金叶女桢等。开展省级森林乡村(第三批)评价认定工作,具备申报条件的茨营镇吴官村委会、沿江街道四圩社区、三宝街道五联社区3个村委会相关申报材料已按时上报市林业和草原局。完成2022年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台账内容,新增乡村公园7个,面积1.12公顷。打造10个绿色示范村庄,栽植各类绿化苗木160余万株。建设义务植树基地14个,义务植树190万株,参与人数43万余人。

5、以点带面探索林草产业发展。一是核桃产业发展情况。2022年,实际保存核桃面积3.41万亩,其中连片种植面积2.34万亩(50亩以上称为连片),零星面积1.07万亩,已实施提质增效1.8万亩。二是林业技术推广情况。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基层技术人员和农户实施土壤翻耕、施肥、嫁接改造、整形修剪、树干涂白、病虫害防治等。分别在越州镇、茨营镇、珠街街道开展核桃实用技术培训3场300余人次,提升打造3个核桃示范基地,基地面积600亩。三是林下经济发展情况。组织人员到楚雄、曲靖会泽考察学习林下经济先进经验,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到各镇、街道实地走访调研,引导打造林下经济示范点300亩。

6、依法强化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一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措施有力。森林防火期内,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先后4次下发紧急通知,确保春节、春耕备耕、省两会、全国两会期间、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形势稳定。在全区317名护林员的基础上新增护林网格员190名,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和各村委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23个指挥部成员和区林草局领导双岗轮流带班制。全区88个火源检查站135名工作人员、9座瞭望台18名工作人员全部上岗就位,全天候实行入山人员“扫码”登记并详细询问去向。对536名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群开展核查并登记造册,100%落实监护人。突出寥廓山“3·30”森林火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文化下乡、讲故事等形式,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开展常态化检查70余次、综合督促检查4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交办清单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组建102支2840人的各类扑火队伍,修订完善《麒麟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一级、二级、三级应急处置流程,实战演练120余次1263人次。通过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未接收到卫星热点。二是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有效管控。全区发生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4213亩,受灾面积24亩,受灾率0.2‰,全部为轻度发生,采取上级枯死松树清理专项行动补助资金10万元用于人工清理蠹害木和枯死松树,防治率100%。三是自然保护地建设规范有序。麒麟区现有四个区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5939公顷,通过整合优化,全区拟建森林自然公园4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3个,总面积16097.00公顷,占麒麟区国土面积的10.38%。已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初审,待国家批准预案后,启动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工作。四是湿地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印发《曲靖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18〕94号)要求,对照部门职责和行业特点,认真分析研判,明确湿地保护目标,落实湿地保护责任,通过逐年开展湿地资源监测,外业调查和现场核实,自然湿地978.30公顷、人工湿地2519.70公顷;未受到保护湿地1684.70公顷、受到保护湿地1813.30公顷;湿地保护率51.84%,自然湿地保护率30.17%。五是野生动植物保护持续有效。通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和保护候鸟迁徙”“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清风行动”“绿盾”等专项行动,其中涉及非法收购、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政案件2起,即:非法收购蒙原羚6只;非法经营秧鸡16只;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刑事案件1起,即非法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鸟类画眉8只,拆除野生动物非法销售广告牌1个,有力保障了全区森林资源安全。五是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责任到人。对管护责任区进行了重新区划并全部落实到每个管护小班,区划森林管护面积85.9462万亩,区划森林管护责任区291个,区划森林管护小班21883个,落实森林管护人员335人。

7、扎实做好林草执法等各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的“三级责任体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巩固发展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大局上来,为麒麟区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供强有力生态支撑。二是强化多渠道排查。全面梳理以种植作物为目的盗砍滥伐、毁坏林木、侵占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为线索,全面清查以种植作物为目的盗砍滥伐、毁坏林木、侵占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强化以法治林。充分运用法治思维管林治林,林地保有量实现均衡发展,2013-2021年森林督查百日攻坚205个违法图斑案件实现100%入库,88件违法使用林地、39件毁林开垦、78件无证采伐案件全力查处,查处率达100%;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扎实推进,235个及时监测变化图斑现地核实率、查处整改率达100%。2022年,查处各类涉林案件44件,其中,行政案件36件(违法占用林地案件27件、毁坏林地案件6件、滥伐林木案件1件、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件1件、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案1件),刑事案件8件(已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生态保护管理科、森林草原灾害预防科。

本单位为一级单位,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麒麟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2.麒麟区农村能源环保工作站

3.麒麟区森林资源管理站

4.麒麟区林业技术推广站

5.麒麟区东山木材检查站

6.麒麟区林业局南关苗圃

7.麒麟区寥廓南片区管护站

8.麒麟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离休0人,退休36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减少的原因是一辆车报废。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33,617,765.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098,301.39元,占总收入的98.4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19,464.06元,占总收入的1.5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630,993.38元,增长97.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111,529.32元,增长94.8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519,464.06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收到以前年度缓拨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保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补贴、长江防护林工程等资金793.56万元;二是由于林长制考核,2022年中央直达资金支付861.78万元;三是由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区林业和草原局收到由交通局拨付的疫情防控卡点工作经费43万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33,480,672.06元。其中:基本支出8,871,486.26元,占总支出的26.5%;项目支出24,609,185.80,占总支出的73.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493,899.99元,增长97.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4,110.63元,下降0.72%;项目支出增加16,558,010.62元,增长205.6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支出以前年度缓拨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保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补贴、长江防护林工程等资金793.56万元;二是由于林长制考核,2022年中央直达资金支付861.78万元;三是由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区林业和草原局收到由交通局拨付的疫情防控卡点工作经费43万元用于发放疫情防控人员工资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71,486.2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85,565.26元,占基本支出的94.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5,921元,占基本支出的5.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609,185.8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5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2,338,200.00元,主要用于森工企业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各镇(街道)天然林管护劳务费;

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0,224,315.50元,主要用于公益林补偿费兑现及护林员工资发放等;

3.林业防灾减灾支出2,322,4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设备购置,扑火队伍管养等;

4.森林消防大队管养经费支出4,520,992.72元,主要用于区级森林防火消防大队人员供养、办公设备购置、森林防火消防设备购置等;

5.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草原病虫害防治等。

6.森林资源培育支出2,750,000.00元,主要用于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省级陡坡地治理补助兑现及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等;

7.自然保护地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等;

8.退耕还林支出678,300.00元,主要用于以前年度各镇(街道)未兑付的退耕还林补助兑付;

9.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市级补助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面山生态修复治理;

10.非税收入返还872,070.97元,主要用于发放外聘人员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11.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92,906.61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交通卡点人员工资发放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98,301.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6%与上年相比增加16,111,529.32元,增长94.85%,一是本年支出以前年度缓拨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保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补贴、长江防护林工程等资金793.56万元;二是由于林长制考核,2022年中央直达资金支付861.78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为1,370,484.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4.14%。其中: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为602,481.66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工资、遗属生活补贴等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688,384元,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为68,455.49元,主要用于为当年退休人员缴纳职业年金纪实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1,163.39元,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为327,645.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99%。其中:行政单位医疗为241,966.09元,主要用于为在职人员缴纳医疗保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为85,679.63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节能环保(类)支出为1,580,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其中: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0,000.00元,主要用于草原病虫害防治;自然保护地300,000.00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等;社会保险补助291,900.00元,主要用于国有天然林管护人员社保费缴纳;退耕现金678,300.00元,主要用于以前年度各镇(街道)未兑付的退耕还林补助兑付;其他节能环保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面山生态修复治理。

4.农林水(类)出24,422,798.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73.79%。其中:行政运行支出为6,607,711.94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工会经费、办公费等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72,070.97.00元,主要用于外聘人员工资发放,办公设备购置等;森林培育支出为2,750,000.00主要用于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省级陡坡地治理补助兑现及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等森林资源管理支出2,046,300.00元,主要用于天然林管护人员工资发放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0,224,315.50元,主要用于公益林补偿费兑现及护林员工资发放等;林业防灾减灾支出1,922,4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设备购置,扑火队伍管养等

5.住房保障(类)支出476,1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为476,180.00元,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为4,920,992.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7%。其中:其他森林消防救援事务支出为4,520,992.72元,主要用于森林消防大队人员工资发放,消防设备购置等支出。 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为40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设备购置。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2,000.00元,支出决算为8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5,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4.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5.2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2,000.00元,支出决算为8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遵守接待审批制度,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从严控制和压缩公车运行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3.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0元,下降1.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00.00元,下降6.2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遵守接待审批制度,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从严控制和压缩公车运行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监测(管理)、天保森林管护、面山生态修复治理等相关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公益林规划、森林资源连清、病虫害防治、巩固森林城市创建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6,456.94元,减少198,398.68元,下降33.35%,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福利费未拨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工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7,467,457.29元,其中,流动资产3,073,050.82元,固定资产14,394,406.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2,931.3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26,000.34元,固定资产减少136,93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03,851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6,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48,40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0,16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28,236.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75,86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4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市局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区财政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 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30211032701111

附件:

附件1: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附件2: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3: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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