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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

  • 信息来源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3-12-13 17:12

监督索引号53030211042801000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实施上级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

3.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负责全区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督促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全区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统筹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全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区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区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法牵头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较大以上事故。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上级党委、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应急管理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有关职责分工。与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相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区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曲靖市麒麟区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曲靖市麒麟区应急指挥机构以及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曲靖市麒麟区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5)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和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6)必要时,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以曲靖市麒麟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9.与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目标考核,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共进行9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等,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今年以来,筹备并提请区人民政府召开4次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下发《麒麟区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清单》《麒麟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对49个安委会成员单位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完成不到位的进行提醒。对49家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进行修改完善,对邮政快递、玻璃栈道、充电设施、燃气管道、新能源等新型行业监管职责进行明确,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无盲区。下发了《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和风险防范责任书签订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区106个企事业单位签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书6450份,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传递工作压力。

2.抓专项整治,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围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工作,对照既定方案和时间表,理清工作进度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2022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细化明确了5个方面的重点内容、16条具体任务,35条落实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点到位。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检查单位824家,督导问题1095个,发出督办通知58份,通报14次,打击非法行为95起,刑事拘留2人,移交公安3件,行政处罚68次,责令停产整顿25家,吊销行政许可2家,罚款345余万元,联合惩戒16家。

3.抓安全检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的基础上,制定下发《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麒区政办〔2022〕63号)文件,从2022年9月19日至10月31日,由各位副区长带队,分自检自查、分组督查、“回头看”三个阶段在全区范围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先后开展国庆、中秋等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全面起底安全风险隐患,把隐患问题查深、查细、查实,做到发现就治、指出就改、限期整改,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针对市政府挂牌督办的5项重大隐患(危化1项:众一合成化工;道路交通3项:潇湘街道黄果嘴2号桥、麒麟辖区南盘江沿线、东山镇撒基格小学对面临崖路段;火灾1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曲靖市分公司),已逐项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确保按时完成整改验收。截至目前,全区共排查检查1246家企业,发现安全隐患1824条,已整改1721条,限期整改103条。

4.抓重点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对各行业企业进行拉网式全覆盖集中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方面: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查处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非法窝点5个、没收危险化学品10.5吨、处罚款33.9万元。非煤矿山方面:以转型升级为重点,重点检查露天矿山存在高陡边坡、“一面墙”开采、违规爆破等行为,共排查安全隐患39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冶金工贸方面:以木制粉尘、谷物粉尘、煤粉尘等为重点,检查出有限空间问题隐患65项,对4家安全生产隐患突出、3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烟花爆竹方面:组织开展8批次“打非治违”行动,共查处非法经营存储11起,没收烟花爆竹140件。

5.抓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扎实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和在线访谈等学习活动,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全区共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465场次,“班组会”689场次,开展在线访谈等学习活动365场次。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抖音、提示语音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共粘贴标语226条,发放安全知识宣传资料13000余份。以企业职工全员培训为重点,按不同层次和对象分期分批对安全监管队伍、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今年以来,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8期680人,培训各类企业从业人员10期1260人。

6.抓应急管理,强化应急救援及防灾减灾工作。科学储备应急物资,提升储备效能,制定完善区级总体预案和22个专项预案,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火检查17批次,防汛检查19批次。今年以来,全区受雨水、洪涝、风雹等灾害影响,共造成14.02万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7673公顷,直接经济损失 1.58亿元,发放救灾衣服239件,棉袄88床,毛毯88条,大米1830公斤。争取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400万元发放到受灾群众,共救助20159人。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共储备棉被3285套、毛毯3229条,大米58.68万公斤、食用油5000升,衣服9915件,帐篷18顶。

7.抓统筹调度,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充分发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作用,统筹有关部门做好防汛工作。一是强化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公众和各级各部门认真做好防范应对准备。二是强化会商研判。开展会商研判4次,启动防汛Ⅳ(四级)应急响应1次,参加上级防汛调度会议97次。三是强化督查检查。组织6个检查组对重要江河、水库和全区14个镇、街道,龙潭河水库在建工程进行了汛前安全检查。四是加大汛期巡查力度。对水库溢洪道、辖区河道、水闸启闭系统等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五是强化应急准备。配备冲锋舟2艘,橡皮艇17艘,潜水泵11台,发电机2台,救生衣500件,各镇、街道都相应储备了抢险应急物资。六是抢险救灾队伍配置到位。按照防洪预案要求,组建了防汛指挥队伍、技术队伍和抢险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救灾与物资保障科、综合协调与风险监测科、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并设立政治部。所属单3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2.曲靖市麒麟区应急服务中心。

3.曲靖市麒麟区地震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其中:超编2人(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导致人员超编)。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0,404,245.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04,245.1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61,490.37元,增长6.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16,910.91元,增长8.5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55,420.54元,下降10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增加。其他收入减少原因是2022年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0,404,245.12元。其中:基本支出6,540,441.92元,占总支出的62.86%;项目支出3,863,803.20元,占总支出的37.1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57,959.83元,下降8.4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59,192.29元,下降6.56%;项目支出减少498,767.54元,下降11.4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减少致使基本支出减少以及地震灾害预防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40,441.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46,991.38元,占基本支出的95.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3,450.54元,占基本支出的4.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63,803.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购买专家服务排查安全隐患、地震观测站运行维护、地震群测群防人员补助、自然灾害救助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04,245.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816,910.91元,增长8.52%,主要原因:2022年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6,856.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支出、职业年金记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234,798.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431,8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070,741.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8%。主要用于单位机关运行和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486.00元,支出决算为149,009.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6,452.5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1.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55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5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486.00元,支出决算为149,009.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6,452.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55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3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出国(境),严格控制公车运行成本,控制接待规模,降低接待成本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1,200.51元,增长8.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129.51元,增长1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29.00元,下降38.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新增1辆公务用车用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致使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督查检查、专项整治、生产安全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综合督查检查、调研、安全生产考核等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3,450.54元,减少104,852.61元,下降26.32%,主要原因2022年财政未拨付福利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2,595,949.95元,其中,流动资产2,035,014.30元,固定资产4,263,840.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90,065.00元,其他资产6,007,03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1,053.4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8,774.54元,固定资产减少99,611.00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增加232,173.00元、报废报损固定资产减少331,784.00元),其他资产减少210,21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6项,账面原值331,78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7,275.5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54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731.5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2,81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9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监督索引号53030211042801111


附件1: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附件2: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

附件3:曲靖市麒麟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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