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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信息来源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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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3-12-14 13:13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48501000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公用事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市政设施的管理办法、服务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配合做好全区市政公用事业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报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市政公共设施日常维护维修及改造项目的立项、申报并组织实施,确保市政基础设施运行良好。

4)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研究拟定全区公用事业各行业的价格、补贴和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经济政策和调控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5)负责拟定年度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资金计划申报工作,合理安排和使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资金。

6)负责对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中有关城市燃气、综合管网等基础设施设计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并参与组织实施。

7)负责城区防洪排涝应急抢险工作,做好排水设施地下管网及泵站的日常维护维修,负责防洪物资的储备及管理,为城区排涝汛工作提供保障。

8)负责全区公用事业市场规划和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公用事业中介服务机构业务工作,进一步推进公用事业市场化。

9)负责麒麟区公用事业行业安全服务工作,指导公用事业企业开展安全管理,配合做好对危害公用事业生产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工作。

10)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负责中心城区公用事业及市政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

1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占用市政公用资源、挖掘城市道路、人行道等工作的报批及日常服务,并督促有 关单位及时修复等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完善设施,道路干净整洁。中心从细微处着手,在细节处发力,弥合城市伤疤,修复街巷肌理,城市道路设施完好水平和服务功能全面提升。一是精雕细刻做实小处,修复、改造破损道路10.6万㎡、破损人行道1.10万㎡,更换交通隔离设施2320米、消火栓70套、窨井盖378套、雨水309套,维护维修公益广告296块。二是基础业务落小落细,推行集成服务和帮办服务,进一步整合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时限。今年以来办理人行道开挖、新增开口140件,办理幸福麒麟APP事项236件,每天组织专人对7座公共洗手设施进行日常保洁维护。三是用心用情做实项目,对老城区雨污管网进行“微改造”,实现“微提升”,全面累计完成污水管改造40380m,雨水管新建21004m,截污口改造15个,小区排污口改造252个。

2.防洪排涝,城区不再“看海”。中心树牢“防大灾抗大灾”思想,把防汛工作作为当务之急、头等大事、民心工程来抓,城市防洪能力大幅提升。一是基础设施不断夯实,投资2,130.00万元,实施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一期工程,改造积水点3处,中河泵站新建使用,沿江泵站提质扩容,中河行洪通道及跨河桥梁建设加速推进。二是水环境治理持续改善,常态化开展“清河”行动,投资1,806.00万元对中心城区防洪排涝主河道进行全面清淤,清淤工程量达9.90m³,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9个,封堵直排口34个,设置拦水坝8座,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三是应急能力显著提升,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中心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划分22个重点防汛地段并实行24小时重点监测,全年累计启动内部应急预案8次,出动人员(含车辆)680余次。城市防洪指挥中心优化升级,防洪监控、调度基本实现智能化。

3.维护路灯,城区增光添亮。一年来,中心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让城市照明点亮城市街头巷尾。一是实施维护工程,对中心城区49619盏市政路灯、81台专用变压器、124台控制箱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今年以来共维修路灯6369盏、处理控制箱故障396起、路灯线路故障671起,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亮灯率达99%,背街小巷亮灯率达95%以上。二是实施更新行动,投资78.80万元在玉带路、河北商业街新建路灯65杆94盏,投资95.00万元新建2台315KV/A变压器,解决片区路灯照明问题,点亮了居民出行回家“最后一公里”。三是实施改造工程,投资39万元对麒麟西路512盏高能耗有隐患的老旧路灯进行改造,投资206.60万元对月雨路、东星路、三江大道、麒麟东路、曲鸡路路灯电缆实施优化改造,让城市“眼睛”保障群众出行,点亮城市夜景,服务夜间经济。

4.安全监管,群众用气无忧。一年来,中心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运行态势安全平稳。一是项目建设加速度,建成燃气集中配送中心6个,全区餐饮用户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全部安装完成,追溯系统建设覆盖率达100%,实现各类用户、多气源统筹发展,燃气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二是打击非法零容忍,对全区11家燃气企业完成编制、评审、备案工作,全年共打击燃气违法经营、运输、储存案件3起,查获收缴液化石油气钢瓶43支,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被省住建厅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通报表扬。三是安全监管全覆盖,做到城区燃气门市每月检查全覆盖,乡镇每季度检查全覆盖,实施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525人次,查处督促各类安全隐患整改64条。一年来,全区瓶装燃气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5.法治教育,治理扎实有效。一年来,中心深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法意识不断增强,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一是法治教育扎实开展,全年共开展专题学习教育4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38次,学习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典型事故、法律法规等8次,积极参加国家安全日、保密、民法典等知识竞赛活动。二是审议制度深入实施,编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版)并及时在麒麟区政府门户网上公示,召开审查会议1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1起。三是专项整治落实落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节假日大检查活动,共出动49辆(次),巡查检查49次,检查人员158人(次),其中整改隐患77条。四是信访维稳稳步推进,全面共办理“12345”政务热线51件,议题案8件,信访件31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统计办)、市政设施管理科、城市照明管理科、城市燃气管理科、工程技术管理科、城市防洪管理办公室、法规安全科。所属单位0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人员超编原因:根据麒区政发〔2020〕30号文件安置退役士兵3人、麒区政发〔2021〕23号文件安置退役士兵3人及根据麒区人(2021)干调字第8号调出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是事业单位,没有核定公务用车车编,实有车辆是市政设施维护维修专用作业车辆及生产管理用车。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28,099,118.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93,990.71元,占总收入的92.1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205,128.24元,占总收入的7.8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47,763.32元,下降3.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753.24元,增长0.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以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以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元,以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以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973,516.56元,下降30.63%。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调整,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减少是因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维修都是区级资金项目,没有争取到上级补助经费,所以总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26,282,444.71元。其中:基本支出4,127,987.46元,占总支出的15.71%;项目支出22,154,457.25元,占总支出的84.2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87,367.82元,下降8.33%,下降的主要原因财政经费紧张,未足额拨付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维修项目经费及没有争取到上级资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32,712.36元,下降15.07%;项目支出减少1,654,655.46元,下降6.9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27,987.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00,353.34元,占基本支出的94.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7,634.12元,占基本支出的5.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154,457.2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维修专项经费支出1,0793,842.04元,主要用于支付城市照明路灯电费及城市照明设施维修工程款。

2.排水设施建设中央基建专项经费5,500,000.00元,主要用于中心城区积水点及4个内涝点改造工程款。

3.市政道路维护维修专项经费5,472,161.21元,主要用于市政道路维护维修工程款。

4.七个专项行动经费238,454.00元,主要用于市政道路维护维修工程款。

5.污水处理费支出(丰登泵站运行维护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丰登泵站运行维护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93,990.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2%。与上年相比增加25,753.24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所以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1,525.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7,429.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5,080,13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6%。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工资、办公费、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维修、电费、工会费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4,8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621.00元,支出决算为68,889.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2,213.9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0.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67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6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621.00元,支出决算为68,889.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2,213.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7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0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等一般性支出,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672.45元,下降3.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70.45元,下降0.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02.00元,下降25.6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等一般性支出,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城市燃气安全检查、城市防洪、市政道路维护维修及交通隔离设施的清洗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维修、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城市防洪排涝抢险应急、城镇燃气安全检查等加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是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60,577,258.24元,其中,流动资产51,383,351.66元,固定资产3,511,20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5,682,704.58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317,514.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8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92,828.5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9,415.2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73,413.2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895,339.0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4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财政经费紧张,为了维持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维修及巩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正常运转,我单位从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借款用于保证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作的正常运转,今年财政经费依然紧张,借款没有能力偿还,所以往来款中其他应付款主要是单位借款。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48501111

 

附件1: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20231208112424017.xls.xls

附件2: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31208112424017.xls.xlsx

附件3: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022年度部门决算绩效自评表20231208112424017.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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