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2031400401000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殡葬法规。
2.在国家、省、市、区及相关部门的监管指导下合规合法开展各项殡葬业务活动
3.负责曲靖市,沾益区,马龙区,经开区遗体运输、存放、火化以及骨灰寄存等殡葬业务。
4.负责为丧属提供殡仪服务场所及设施。负责殡葬用品和祭品的销售。
5.负责馆内安全保卫和防御工作。
6.负责运灵车辆的使用以及馆内出入车辆的管理。
7. 负责馆内环境卫生达标。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业务工作稳步推进,科学调度,统筹协调。积极配合好市、区两级殡改办做好殡葬改革服务工作,圆满地完成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经开区四区的遗体接运、火化工作。预计到2022年12月26日,遗体火化数量将达到8955余具。
2、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贯彻落实麒麟区民政局下发的《曲靖市麒麟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方案》(麒民发【2022】48号)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殡仪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与民政局签订2022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截至12月26日,殡仪馆共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10次,尤其是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对火化机、尾气设备维修维护4次,天然气安全使用、油库管理检查2次,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安全工作培训2次,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学习1次,开展消防应急演练1次。局领导到馆安全检查4次,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到馆安全检查2次。并对行车安全、用电、用气、食品安全、火化机操作等几项重点工作召开专题安全教育会。通过人防、物防、技防,抓在日常、强在经常,杜绝麻痹大意的思想,强化安全思维,筑牢安全底线,确保安全工作不出问题。
3、悼念厅房屋漏水维修工程圆满结束。在区民政局主要领导的重视下,一直漏水的悼念厅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今年9月8日通过招投标工作程序,由河南汇源弘鼎有限公司对殡仪馆悼念厅房屋漏水进行维修。对房屋楼顶重新进行防水材料铺设,并对屋顶坡面进行重新设计,通过闭水试验和竣工验收,现暂未发现有漏水迹象,初步来看,此次屋顶漏水维修效果明显。如到明年雨季过后,仍未出现漏水,悼念厅漏水问题将得到全面解决。
4、认真开展“服务质量提升月”活动,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殡仪服务质量提升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全面树立“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殡葬工作新气象。四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服务质量提升月活动,优质服务对象共计1000余,通过开展“服务质量提升月”活动,各部门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了服务质量,客观评估殡仪服务公司在质量承诺、服务回访、满意度调查以及投诉受理监督等方面的实施途径和效果,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改进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措施,着力解决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效率不高、业务办理不规范、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2022年采用电话回访,对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经开区共抽取160户服务对象进行电话回访,重点回访内容包括:职工有没有对丧属存在“吃”“拿”“卡”“要”等情况,及行业是否存在歪风邪气进行回访调查。将惠民殡葬覆盖群体纳入重点访问对象,建立访问台账,将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准确记录在案,以便更好地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开展“服务质量提升月”活动,做到以更强的服务意识、更佳的服务态度、更高的服务效率、更优的服务质量赢得群众的满意。
5、继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区各级抗疫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总要求进行安排部署,以及区民政局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把全馆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外来流动人员排查,做好“出”、“入”码扫码工作,截至2022年12月8日全国疫情解封,全年共查验丧属两码1.24万人次。做好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按照集中管理,科学调配的原则,对口罩、消毒酒精、防护服等物资进行统一管理。通过全方位多举措的安排部署,确保殡仪馆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
6、文明道德风尚建设方面。持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市级文明单位建设成果。自2021年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以来,麒麟区殡仪馆始终将这个荣誉视为新的起点,根据市、区两级文明办关于2022年精神文明建设的相关要求,麒麟区殡仪馆高度重视,深入推进,从加强理想信念,强化宣传成效,巩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创文资金投入等方面持续发力。2022年组织职工开展“光盘行动”、“公筷公勺”、“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等经常性的勤俭节约教育实践活动1次;成立麒麟区殡仪馆学雷锋志愿服务小分队,积极参加社区双报到活动,经常性参与到社区、高速公路进行疫情防控堵卡工作,充分发扬学雷锋志愿服务精神,在殡仪馆内积极展开服务业务咨询、文明行为劝导、规范停车等志愿活动;积极开展“绿化环境、美化环境”的清洁活动,每周五组织职工开展大扫除活动,做到地面干净、墙壁整洁、灯光明亮、厕所清洁,为丧属提供一个卫生、优美的环境。2022年累计投入创文资金近1.5万元。通过市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后,殡仪馆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干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队伍素质显著增强,服务质量显著改善,公众满意度显著提升,有力地促进了新时期殡葬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五个内设机构,包括:财务部、服务一部、服务二本、综合管理部、采购部。分别是:
1.麒麟区殡仪馆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
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 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度收入合计7,162,797.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1,479.54元,占总收入的33.5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4,761,317.86元,占总收入的66.4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380,474.02元,增长301.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9,156.16元,增长34.74%;增长原因为支付殡仪馆吊唁厅屋顶防漏工程款684,081.25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4,761,317.86元;增长原因为麒麟区殡仪馆拨付麒麟区惠民殡葬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度支出合计2,685,167.31元。其中:基本支出283,687.77元,占总支出的10.56%;项目支出2,401,479.54元,占总支出的89.4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02,843.93元,增长50.6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98,635.61元,下降84.08%;项目支出增加2,401,479.54元;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2022年基本支出减少1,498,635.61元,项目支出增长2,401,479.54元,原因为2021年支出全部在基本支出列支,2022年一部分列支在基本支出,大部分列支为项目支出,2022年支出增长原因为支付殡仪馆吊唁厅屋顶防漏工程684,081.25元,其他支出为支付承包殡仪服务公司惠民殡葬费4,761,317.8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3,687.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4,368.61元,占基本支出的82.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319.16元,占基本支出的17.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01,479.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工资福利支出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0,394.1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97,004.10元,其中退休费171,916.70元,生活补助1,225,087.40元(为支付承包殡仪服务公司非惠民补助火化费)。资本性支出684,081.25元(支付殡仪馆吊唁厅屋顶防漏工程684,081.2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1,479.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44%。与上年相比增长619,156.16元,增长34.74%,主要原因为支付殡仪馆吊唁厅屋顶防漏工程款684,081.2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01,479.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单位两名负责人的人员工资及部门正常业务开展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0.00元,支出决算为1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0.00元,支出决算为1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规范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的管理,“三公”经费相应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00.00元,下降11.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00.00元,下降11.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规范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的管理,“三公”经费相应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麒麟区殡仪馆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资产总额110,891,261.35元,其中,流动资产7,036,029.88元,固定资产93,175,410.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679,821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对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66,940.16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7,051,741.54元,无形资产净值减少213,596.4元,流动资产增加298,397.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31400401111
附件2:曲靖市麒麟区殡仪馆2022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