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2031400101000
曲靖市麒麟区殡葬管理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殡葬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殡葬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殡葬管理的政策法规;
2、掌握全区殡葬改革情况,提出建议,制定规律,拟定殡葬改革规划;
3、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确保全区火化区火化率100%;
4、加强殡葬行业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指导个别街道、乡镇殡葬专管员做好辖区内殡葬管理工作;
5、做好火化管理、公墓管理、丧事管理等日常工作;
6、做好殡葬改革的宣传工作,协助街道、镇(街道)制止和处理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巩固火化率、骨灰入公墓安葬率达100%的指标。进一步规范全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特别是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和生态安葬引导工作,确保全区农村公益性公墓生态安葬设施全覆盖。持续按照《麒麟区文明殡葬细则》落实移风易俗。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共投入专项资金1218.65万元,其中信息跟踪处置经费2503人250.3万元;惠民丧葬补助资金2115具634.9万元;惠民殡葬火化补助资金2241具333.4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殡葬管理科,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殡葬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殡葬管理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殡葬管理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殡葬管理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为民政局二级部门,合并机关办公,不涉及“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殡葬管理所2022年度收入合计802,552.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2,552.7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821.61元,下降1.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821.61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本年度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降,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殡葬管理所2022年度支出合计802,552.78元。其中:基本支出802,552.78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821.61元,下降1.33%。其中:基本支出802,552.78元,减少10,821.61元,下降1.33%;项目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本年度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降,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殡葬管理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2,552.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5,478.29元,占基本支出的97.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074.47元,占基本支出的2.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殡葬管理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原因:麒麟区殡葬管理所属于民政局二级部门,因无任何固定资产,合并机关办公,项目支出在机关反映,本部门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殡葬管理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2,552.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0,821.61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本年度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降,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3,879.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5%。其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9,100.00元,主要用于部门退休人员工资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662.0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606,183.94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3.3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32,529.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其中: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6,825.3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704.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56,1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56,144.00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殡葬管理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主要原因:麒麟区殡葬管理所属于民政局二级部门,因无任何固定资产,合并机关办公,部门“三公”经费在机关反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主要原因:麒麟区殡葬管理所属于民政局二级部门,因无任何固定资产,合并机关办公,部门“三公”经费在机关反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殡葬管理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麒麟区殡葬管理所属于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殡葬管理所资产总额26,677.09元,其中,流动资产26,677.09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242.1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流动资产增加11,242.17元;主要原因为:代扣部门在职人员个人部分社保费未缴纳;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麒麟区殡葬管理所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31400101111
附件1:曲靖市麒麟区殡葬管理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附件2:曲靖市麒麟区殡葬管理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3:曲靖市麒麟区殡葬管理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