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8036203901000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中心学校
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体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决定,拟订全镇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教育体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各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协调发展幼儿教育。落实“双减”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推进全镇中小学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中小学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促进全镇教育发展。
5.负责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对全镇各类教育发展进行督导评,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6.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提出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建议,负责统计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改善各学校办学条件。
7.负责全镇各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等工作,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
8.主管全镇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镇教师队伍及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
9.管理全镇义务教育工作,组织各种考试。
10.负责全镇教育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全镇教育信访、审计和行风建设。负责全镇教育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和突发事件处置。
11.推进体育领域的公共体育服务,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12.统筹规划竞技体育的发展,抓好体育项目业余训练和竞技体育工作;组织体育科研和成果推广工作。负责各类体育竞赛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镇综合性体育运动会。
13.完成区教育体育局和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建议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或各部门(单位)官方网站对职能和机构的相关表述进行公开。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推进“党建+”模式,推动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育人功能。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2.提升基础教育质量。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测,切实实现减负增效。加强教学调研指导,做好中考备考工作。推进教研基地建设,为全镇基础教育质量巩固提升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撑。
3.提高教育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各项内管制度,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安全。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确保校园安全和师生健康。
4.推进各类教育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推动学前教育普惠普惠。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进程,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健全完善管理体系,推动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
5.激发教育发展活力。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推进教师“区管校聘”和校长职级制改革。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教育督导体系,加强教育督导。
6.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教育、宣传、监督、考核、奖惩长效机制,加强教师培训培养,健全管理激励机制,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7.夯实教育发展基础。做好教育体育专项规划,加快中小学规划布局调整。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进一步补齐条件装备短板,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8.负责好全镇退休教师生活费、退养民师、遗属、工勤、安保等工资发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行政办公室、教研室、财务室、党建室、工会。
所属单位 11个,分别是:茨营镇示范小学、茨营镇团结小学、茨营镇小河小学、茨营镇红土墙小学、茨营镇吴官小学、茨营镇整寨小学、茨营镇格浪小学、茨营镇哈马寨小学、茨营镇蔡家小学、茨营镇大麦小学、茨营镇中心幼儿园。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中心学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中心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9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3人(离休0人,退休9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35,752,334.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041,801.08元,占总收入的98.01%;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710,533.63元(含教育收费710,533.63元),占总收入的1.99%;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64,798.8元,增长6.45%,主要是增加教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提高10%资金,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提高。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09,465.17元,增长6.08%,主要是增加教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提高10%资金,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提高;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增加155,333.63元,增长27.98%;主要原因是幼儿园学生人数增加及保教费提高。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37,443,212.2元。其中:基本支出31,897,335.57元,占总支出的85.19%;项目支出5,545,876.63元,占总支出的14.81%;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14,472.56元,增长4.22%,主要是2022年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提高10%,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提高。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59,544.07元,下降4.66%,主要是学生人数减少;项目支出增加3,074,016.63元,增长124.36%,本年茨营镇格浪小学需新建综合楼一栋,故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中心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897,335.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137,768.31元,占基本支出的94.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59,567.26元,占基本支出的5.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中心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45,876.6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商品和服务支出841,343.00元,其中办公费支出209,743.00元,维修(护)费631,600.00元。
2、资本性支出3,994,0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24,000.00元,大型修缮3,970,000.00元。
3、学前教育专项支出710533.6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56,830.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与上年相比增加973,758.26元,增长2.75%,主要是2022年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提高10%,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29,632,459.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21,526.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3.卫生健康(类)支出933,234.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城乡社区(类)支出1,7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创卫质保金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567,8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中心学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中心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中心学校资产总额47,256,009.83元,其中,流动资产1,201,573.33元,固定资产46,054,425.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52,603.7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4,86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80平方米,账面原值4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25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茨营镇中心学校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36203901111
附件:
附件1: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附件2: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3:曲靖市麒麟区茨营镇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