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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24年预算公开

  • 信息来源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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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4-03-05 09:19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31500000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24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麒麟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实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编纂工作。

3.负责上级单位(部门)征求区政府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办理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及年度考评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负责本系统执法证件、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9.承担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10.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11.完成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曲靖市麒麟区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行政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应诉科、规范性文件审查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基层工作管理科、公证、律师工作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麒麟区法律援助中心;政治部。

麒麟区司法局在各镇(街道)设司法所:东山、越州、茨营、三宝、沿江、珠街、南宁、益宁、寥廓、潇湘、白石江、文华、建宁、太和司法所。主要职责是: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管理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做好镇(街道)安排的其他工作。

麒麟区司法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单位有1个,即麒麟区公证处。

)重点工作概述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引领,强化干部管理,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从3月至7月开展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压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教育整顿各环节各项工作。持续深化并常态化学习教育,重点抓党史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规定动作全部完成。全面梳理自查自纠、组织查处和专项整治存在的问题,针对顽瘴痼疾、案件评查反馈、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列出整改清单,认真落实整改。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围绕教育整顿中暴露出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找准社区矫正执法、律师管理的短板弱项,进一步建立健全11项工作机制,推动常治长效。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开展,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共为群众办实事6项46件。

(二)统筹协调,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2022年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积极履行统筹协调职能,依法治区工作连续两年全市考核第一。年初编制《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麒麟区2021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 针对省委依法治省办2020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情况制定麒麟区法治建设成效考评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整改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平安云南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分工方案》和《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推动工作落到实处。9月召开麒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法治麒麟建设规划(2021—2025年)》《麒麟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等文件。不断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治区各项重点工作得到有力执行。

(三)坚持普治并举,不断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

做好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准备工作,制定全区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全区区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等重要内容,抓住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和八五普法讲师团,利用重要时间节点,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通过发放资料、法治讲座、入户走访、新媒体直播等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2022年共开展法治讲座489场,提供法律咨询560余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40万余份,受教育群众80万余人。

(四)依法行政,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提高决策法治化水平。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和行政协议65份,对各单位制定的104项证明事项承诺制服务指南进行合法性审查,督促各单位公示。全面实施第一批证明事项承诺制改革,办理证明事项承诺制276件,为实施第二批证明事项承诺制做好准备。3月组建麒麟区律师法律顾问团,采取一事一律师的方式全程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法律风险。

2.规范行政执法过程。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审查、确认、公告,公告麒麟区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53个执法部门,8月督促各区直行政执法部门、镇(街道)全部制定出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项清单,确认2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为400余人核发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持续推进涉企检查报审备案,共收到涉企检查部门报送备案涉企检查明白卡234份。评查区直部门、镇(街道)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40余件,涉企检查部门规范开展涉企检查2次,抽查执法部门执法情况5次,发现和纠正问题3个。与区检察院联合起草出台《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健全行政权力监督机制。

3.提高化解行政纠纷质效。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0件,已审结29件;共收到行政应诉案件19件,已开庭15件,审结10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率100%

(五)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完善多元化解机制

1.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对全区基层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及调解员实行备案登记,1月成立麒麟区物业管理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区开展先进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对全区14名人民调解员授予先进人民调解员称号。

2.深化所所对接机制,2021年通过所所对接机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化解重特大纠纷6起,参与指导基层换届修订村规民约7次。

3.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加强与区法院协作,积极开展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在全区选任50名调解员建立诉前委派调解人才库,从各镇(街道)推选28名调解员参与调解,对全区134个村(社区)新任调解员开展培训。成立案件评审小组,对以案定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案件评审,确保以案定补机制有序规范运行,2021年共对1099件案件兑补123260元。

4.扎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见行见效。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各司法所以矛盾小调解活动为契机,加强与镇(街道)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成功调处矛盾纠纷89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2件,损害赔偿纠纷32件,合同纠纷13件,其他纠纷22件。2022年人民调解共受理矛盾纠纷1344件,调解成功1314件,调解成功率97.7%,三宝司法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六)突出重点,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渠道

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拓展援助范围,突出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等重点援助对象,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4月成立麒麟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5月组建法律援助律师团,积极探索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新模式新机制,律师团办理法律援助案117件。形成以区级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各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载体的网络格局,不断满足困难群众多元化、多层次法律服务需求。2022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34件,其中刑事619件,民事15件。

(七)提升矫治实效,加强社区矫正监管

1.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规范。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制定《麒麟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监管制度和考核制度,开展社区矫正月抽查和年度考核检查,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以整改促实效,切实规范执法。

2.规范日常管理工作。严格实行日报告、走访制度、奖惩制度。依法依规给予表扬1人次,作出训诫、警告、提请收监执行152人次,维护执法严肃性。

3.充分发挥所所对接机制,在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教育中邀请律师参与,提高学习教育实效。

4.推行智慧矫正,运用智慧矫正新我@云平台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启智慧教育+公益活动+心理测评+在线帮扶智慧矫正新模式。

5.做好安保维稳工作,对排查出的18名存在安全隐患的社区矫正对象加强监管力度。2022年严格依法监管670名社区矫正对象(缓刑661人,假释3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社区矫正工作平稳有序,无脱管漏管情况。

(八)公证和律师管理稳步推进

1.加强律师队伍管理。督促律所严格落实扫黑除恶工作制度,2022律师报备代理涉黑涉恶案件449人次。加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区属20家律师事务所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两次督导检查。成立麒麟区第8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持续抓好律所支部规范化建设,以抓党建带动麒麟区律师行业发展。

2.公证工作稳步推进。办理公证案件1239件,解答公证法律咨询约800人次,代写或修改公证合同、协议、文书等约420件,为老、弱、病、残的群体提供公证上门服务19件,招投标现场监督类公证案件,为家庭经济困难和老、弱、病、残的当事人减免公证费约3.6万元,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7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1.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49万元,增长0.42%人员调入,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71.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1.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071.84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49万元,增长0.42%人员调入,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71.8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7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83万元,增长1.30%人员调入,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71.6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4万元,下降10.43%,主要原因依法治区工作经费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60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635.9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204060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20.5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建立部门联动、协作完成机制;加快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提升基层执法效能;

204060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16.00万元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创新普法和法治宣传的方法手段,运用报刊、电台的普法栏目及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组织开展好常规法治宣传工作;

2040607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10.00万元,主要用于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

2040610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8.00万元,主要用于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204061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治建设9.00万元,主要用于指导、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经费;提高基层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建立部门联动、协作完成机制;加快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提升基层执法效能;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9.0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16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7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5.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7.9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8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7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9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6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2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9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5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9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99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3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3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7万元,项目支出30.60万元);

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1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2.00万元);

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2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2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90万元);

30127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36.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38.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2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0万元,项目支出1.1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1.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9万元,增长0.42%人员调入,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24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24年无与市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4年,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24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合计4.50万元,较上年减少0.43万元,下降8.7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24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比较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90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4.2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6次,共计接待135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遵循中央八项规定,每年“三公”经费遵循只减不增的原则。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0万元,较上年比较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元,较上年比较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24年预算项目共计9个,涉及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1.66万元,包括:法律援助办案经费10.00万元,基层司法业务经费4.50万元,律师服务团工作经费5.00万元,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经费16.00万元,其他司法支出补助经费7.00万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8.00万元,依法治区工作经费4.00万元,遗属补助经费1.16万元,以案定补经费16.00万元,项目已编制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详细情况见2024年部门预算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05-1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2.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1.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7万元,下降3.62%,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资产总额831.87万元净值570.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3.96万元,固定资产734.06万元净值476.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85万元净值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5.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9.40万元,流动资产增加35.9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情况说明中数据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金额单位转换、计算比率等),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24年部门

财政预算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曲靖市麒麟区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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