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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信息来源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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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4-11-05 15:59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3401000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属建筑业企业及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区属办证建筑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租赁补贴发放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区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全区城市公园广场的建设、改造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旧城拆迁改造及片区开发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城南片区、温泉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及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快推进城市路网建设,主动破解土地、规划、资金等要素制约,积极抓工期,确保各重点项目快速推进。目前,水石路、寥廓南路南延线、东过境高速公路珠街连接线3条战略性重点市政道路建成通车,常青路北段、月雨路、云玉路东段、彩云路东延线、康宁街东段、横三号路、启贤街7条市政道路建设完工,龙井路已启动建设,小坡片区5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配合市级部门谋划和开展西快速路、三元路、靖宁南北路、珠江源大道南延线、麒麟南路(曲陆高速段)改拓建等一批重大路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2.深入实施城市更新,城市形象全面提升。推动成立了区级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牵头草拟了《城市更新实施方案(送审稿)》,谋划包装了总投资193·15亿元的128个城市更新项目。围绕完善功能、提升品质,坚持留改拆并举,有序推进老旧城区更新改造。截至目前,已配合市级部门完成39个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工作,形成了城市更新项目库,基本完成片区规划(Q-14更新单元)实施方案。20226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9月已全部进场施工。累计拆除南宁广场、西关街、煤建西村、麻黄片区、黄家庄片区等棚改项目房屋约79万余平方米。亚龙广场棚改项目住宅部分已建到地上3层。东门街项目基本完成基坑支护施工,配套工程潇湘路已建成通车,纵二路南段完工,目前正在进行纬一路、纵一路现有工作面施工。

3.扎实开展城市生态环境项目建设。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共性问题,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全面整改销号。扎实开展城市河道水体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投资1,860.00万元,清淤9.2万方,完成白石江、潇湘江、西河、中河等9条河道水体和市政管网清淤、截污干管修复、排污口封堵、生态补水等工作。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启动南片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三期工程,计划新建管网8.3公里,投资6,200.00万元,现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预计11月底可全面完工。改造老城区雨污管网30公里;加快推进两江口、西城2个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及配套管网建设,现已完成选址、可研评审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强与市发投(水投公司)的对接协调,计划投资6,177.05万元,实施黄家庄片区污水收集管网项目工程,目前已完成实施方案论证,正在规划、可研、施工图设计,预计10月底启动项目建设。全面排查溢流口。对南盘江麒麟段、潇湘江、白石江麒麟段、西河麒麟段排口进行全面排查,牵头排查中心城区污水收集存在的短板弱项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提升城市防洪能力。投资2,300.00万元,完成益宁南路(五馆一中心)、麒麟南路广电段、珠江源大道文笔路路口3个内涝点改造,新建管网5.5公里。投资1,050.00万元,加快推进麒麟区中河行洪通道及跨河桥梁工程建设,计划年内完工。深入实施绿美麒麟三年行动。全面加强公园广场、市政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

4.加大公园广场的提升改造力度,长效常态巩固全国文明城、卫生城、园林城、森林城创建成果,增加公园绿地率,完善公园功能,让公园成为市民休闲、娱乐、健身、漫步的好去处。

5.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2022年共发放住房租赁补贴48.79万元,惠及430户、654人,新增8户、13人,动态清理调出38户、66人; 252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全面开工;214户农村危房改造正在实施;中心城区753个小区,407个老旧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346个住宅小区实现市场化物业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计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法规科、办公室、城乡科、物业管理科、工程技术和质量安全管理科、消防安全科。

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麒麟区基本建设管理处

3.麒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4.麒麟区房地产管理处

5.麒麟区旧城拆迁改造办公室

6.麒麟区靖宁广场管理处

7.麒麟区南城门广场管理处

8.麒麟区寥廓公园管理处

9.麒麟区珠江源广场管理处

10.麒麟区龙潭公园管理处

11.麒麟区白石江公园管理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曲靖市麒麟区基本建设管理处

3.曲靖市麒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4.曲靖市麒麟区房地产管理处

5.曲靖市麒麟区旧城拆迁改造办公室

6.曲靖市麒麟区靖宁广场管理处

7.曲靖市麒麟区南城门广场管理处

8.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公园管理处

9.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源广场管理处

10.曲靖市麒麟区龙潭公园管理处

11.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公园管理处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1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6人(离休0人,退休9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1075.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45.93万元,占总收入的83.2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530.00万元,占总收入的16.7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23.32万元,增长16.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46.49万元,下降3.02%,主要原因是:保障安居工程项目专项资金收入减少4313.46万元、水石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PPP合同项下政府负有支出责任的补助资金收入增加2200万元、曲靖市麒麟区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项目PPP合同项下政府负有支出责任的补助资金收入增加1600万元、新冠疫情防控隔离场所建设项目收入减少400万元、麒麟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收入增加131.96万元、因下属公园广场改造项目增加,寥廓公园项目收入增加55.98万元、龙潭公园项目收入增加35.84万元,珠江源广场游乐设施赔偿收入增加439.00万元。因人员调动,本年末较上年减少4人,基本支出收入减少217.3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3469.80万元,增长5763.79%,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三元路南延线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转入麒麟区断头路打通、潇湘江生态廊道和寥廓山森林步道及附属设施工程(一期)项目经费3500万元、工作经费3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111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7.37万元,占总支出的11.59%;项目支出18667.93万元,占总支出的88.4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65.55万元,增长6.3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7.39万元,下降8.16%,主要原因是:因人员调动,本年末较上年减少4人,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482.94万元,增长8.63%,主要原因是:麒麟区断头路打通、潇湘江生态廊道和寥廓山森林步道及附属设施工程(一期)项目经费增加3268.85万元、保障安居工程项目资金收入减少4313.46万元、水石路项目PPP政府补助资金收入增加2200万元、因下属公园广场改造项目增加,寥廓公园项目支出增加55.98万元、龙潭公园项目支出增加35.84万元、珠江源广场游乐设施赔偿支出增加439.0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47.3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66.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667.9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444.19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麒麟区南片区污水处理运行服务项目支出797.00万元,主要用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行服务费补偿支出。

曲靖市麒麟区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项目PPP合同项下政府负有支出责任的补助资金支出160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支出。

水石路建设资金支出520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水石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PPP合同项下政府负有支出责任的补助资金。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235.60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乡镇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家庭等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和危房拆除任务,在农村房屋在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开展农房抗震改造,乡镇危房改造贷款贴息支出。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3480.00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老旧小区改造支出。

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181万元,主要用于补助麒麟区各镇街道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

麒麟区断头路打通、潇湘江生态廊道和寥廓山森林步道及附属设施工程(一期)项目支出3268.8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该项目工程款、设计费、监理费等费用。

金麟湾区块纵三号路A1标段、纵四号路南延线项目支出833.0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该项目工程款。

廉租补贴项目支出139.1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23年度城区低保无房户享受租赁补贴人员的廉租补贴支出。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支出150.00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南盘江治理项目支出50.04万元,主要用于南盘江一期、二期工程所涉及的珠街、沿江2个街道的征地拆迁过渡费。

麒麟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经费支出131.96万元,主要用于拨付区级各街道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经费。

工作经费等零星项目支出300.95元,主要用于保障区住建局机关、温泉开发办日常运转各项开支。

公园、广场运行维护项目支出1263.97万元,主要用于城区6个公园广场正常运转的日常维护支出,文明城建、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等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22.92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25%。与上年相比减少1715.16万元,下降9.40%,主要原因是:保障安居工程项目专项资金支出减少4313.46万元、水石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PPP合同项下政府负有支出责任的补助资金支出增加2200万元、曲靖市麒麟区城南片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项目PPP合同项下政府负有支出责任的补助资金支出增加1600万元、新冠疫情防控隔离场所建设项目支出减少400万元、麒麟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支出增加131.96万元、因下属公园广场改造项目增加,寥廓公园项目支出增加55.98万元、龙潭公园项目支出增加35.84万元、珠江源广场游乐设施赔偿收入增加439.00万元;因人员调动,本年末较上年减少4人,基本支出减少217.3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9.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保缴费和退休人员供养;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4·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59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1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经费、公园广场运行维护、创文经费、棚户区改造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85.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4%。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租赁补贴、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3万元,决算为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3万元,决算为4.6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7.72%,完成年初预算的91.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0万元,决算为5.0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2.28%,完成年初预算的86.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3万元,支出决算为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3万元,决算为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0万元,决算为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我单位公务用车费用减少,作业车辆正常运行,2023年规范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用降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53万元,下降26.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92万元,下降38.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1万元,下降10.8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我单位公务用车费用减少,作业车辆正常运行,2023年规范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用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0

2.购置车辆0辆。0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麒麟区住建局机关及下属的单位运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麒麟城区外单位相关部门考察学习、工作协调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0万元,比上年减少7.27万元,下降21.59%,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部分日常公用经费未拨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正常公务工作开展支出,机关退休人员生活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73914.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880.83万元,固定资产1090.2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268.85万元,无形资产47.8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3626.76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098.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7.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81.19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1.6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0项,账面原值5.4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72万元;出租房屋6557.25平方米,账面原值321.5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4.59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33.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828.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7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7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33401111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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