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9048501000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公用事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市政设施的管理办法、服务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配合做好全区市政公用事业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报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市政公共设施日常维护维修及改造项目的立项、申报并组织实施,确保市政基础设施运行良好。
(4)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研究拟定全区公用事业各行业的价格、补贴和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经济政策和调控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5)负责拟定年度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资金计划申报工作,合理安排和使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资金。
(6)负责对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中有关城市燃气、综合管网等基础设施设计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并参与组织实施。
(7)负责城区防洪排涝应急抢险工作,做好排水设施地下管网及泵站的日常维护维修,负责防洪物资的储备及管理,为城区排涝度汛工作提供保障。
(8)负责全区公用事业市场规划和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公用事业中介服务机构业务工作,进一步推进公用事业市场化。
(9)负责麒麟区公用事业行业安全服务工作,指导公用事业企业开展安全管理,配合做好对危害公用事业生产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工作。
(10)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负责中心城区公用事业及市政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
(1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占用市政公用资源、挖掘城市道路、人行道等工作的报批及日常服务,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修复等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用力完善基础设施,“建”出品质。以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作为开展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细微处着手,在细节处发力,着力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一是精致建设,修复、改造破损道路5.3万平方米、破损人行道0.7万平方米,更换交通隔离设施6755米、消火栓70套、窨井盖(含雨水箅子)719套。二是精细管理,推行集成服务和帮办服务,进一步整合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今年以来,开挖人行道、新增开口140余处,办理幸福麒麟APP事项40余件。三是精准整治,通过“微改造”实现“微提升”,投资90.00万元,对石林桥进行提升改造;投资42.00万元,对行道树树池进行提升改造;投资265.00万元,完成麒麟南路(文昌街—南城门)、文笔路西段(龙景云庄西南侧)市政道路附属设施建设,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向城郊延伸覆盖。
2.靶向施力推进防洪排涝,“改”出成效。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思想,把防汛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民心工程来抓,城市防洪能力大幅提升。一是夯实基础设施,投资2215.00万元,实施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一期工程,提升改造防洪节点3个;投资1200.00余万元,实施中河行洪通道建设工程,新建桥梁6座;投资800.00余万元,启动中心城区排水管网系统性检测项目。二是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加快推进麒麟中心城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实施两江口污水处理厂向中河、靖江河补水,积极配合住建局对西河、中河、白石江、九龙河开展黑臭水体整治。今年以来,封堵直排口4个,修复白石江截污干管渗漏点1处,制作安装闸阀1座。三是提升应急能力,投资600.00余万元,对中心城区雨污管网进行清淤疏浚;投资104.00万元用于泵站日常管护,投资30.00万元备齐备足防汛物资,完善排水防涝应急预案,严格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今年累计启动应急响应12次,出动车辆90台次、人员800人次,未出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积水隐患确保雨停后1小时内处置完毕。城市内涝治理的“麒麟实践”在全省主流媒体播出,得到省级相关部门的高度认可和充分肯定。
3.精准发力建管照明路灯,“亮”出常态。不断优化城市照明服务,切实把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落实到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一是维护“好”,对中心城区近5万盏市政路灯进行日常维护维修,维修路灯5700余盏,处理控制箱、线路等各类故障647起,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亮灯率达99%,背街小巷亮灯率达95%以上。二是更新“快”,聚焦城市照明“暗区”,投资20.00余万元,新建玉带路龙境云庄段市政路灯20杆40盏,解决片区有路无灯问题,点亮居民出行回家“最后一公里”。三是改造“优”,投资79.00万元,对河北商业街、麒麟花园、翠峰东路与园林路交叉口等路段新建改造路灯51杆162盏,更换地下专用电缆1700余米,解决片区有灯不亮、亮度不够等问题,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夜间照明需求。
4.深处着力整治城镇燃气,“管”出安全。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突出隐患排查,深化源头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是项目建设“加速度”,6个燃气配送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5个三级门市提档升级,年度换证顺利完成,辖区餐饮用户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率达100%,追溯系统建设覆盖率达100%,燃气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二是打击非法“零容忍”,深刻汲取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及时组建工作专班,做到城区燃气门市每月检查全覆盖,乡镇每季度检查全覆盖,查处非法运输、经营、储存案件4起,查扣车辆2辆,暂扣钢瓶360余支。三是安全监管“全覆盖”,在全省率先推行燃气安全生产配送体系、智慧体系、责任体系“三个体系”建设,制发宣传图册3万余份。全面开展全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累计排查用户290602户、排查完成率100%,填报录入系统企业数73331家,排查安全隐患508条,隐患整治完成508条,隐患整改完成率100%。全区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5.尽心竭力做好法治建设,“护”出公平。一是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今年以来,党组中心理论组集中学习1次,学习《云南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36次,开展安全警示教育8次、送法进企业活动4次,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二是依法行政严格落实。正确处理依法行政和服务推动项目建设的关系,共组织召开建设行政处罚案件审查会议1次,打击燃气违法经营、运输、储存案件4起,《麒麟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出台,纳入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典型案例。三是信访维稳稳步推进。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共办理“12345”政务热线95件、议题案6件、信访件12件,化解积案6件,涉及的路灯照明、道路窨井盖、燃气管理等问题有效解决,阿诗玛天桥“触电”舆情妥善处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统计办)、市政设施管理科、城市照明管理科、城市燃气管理科、工程技术管理科、城市防洪管理办公室、法规安全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2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是事业单位,没有核定公务用车车编,实有车辆是市政设施维护维修专用作业车辆及生产管理用车。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4,009.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79.68万元,占总收入的99.2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7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99.77万元,增长42.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90.28万元,增长53.6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90.51万元,下降86.4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政府性基金偿还以前年度欠的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维修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4,14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31万元,占总支出的9.14%;项目支出3,762.02万元,占总支出的90.8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12.09万元,增长57.5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49万元,下降8.36%;项目支出增加1,546.57万元,增长69.8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是因为根据区组干调字〔2023〕194号调干通知俞坤林调出,所以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是因为财政拨入政府性基金偿还以前年度欠的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维修款,所以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8.3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9.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62.0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展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维修专项经费支出1,163.5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城市照明路灯电费及城市照明设施维修工程款。
2.内涝治理工程专项经费200.00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城区积水点及4个内涝点改造工程款。
3.市政道路维护维修专项经费1,481.61万元,主要用于市政道路维护维修工程款。
4.麒麟区中心城区防洪节点建设专项经费586.00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城区4个泵站改造建设及防洪节点改造工程款。
5.市政消火栓维护改造工程专项经费170.6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消火栓维护改造工程款。
6.自有账户专项资金160.27万元,主要用于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3.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85%。与上年相比增加633.68万元,增长24.47%,主要原因是加大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维修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124.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95%。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工资、办公费、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维修、电费、工会费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0万元,决算为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1万元,决算为2.8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14%,完成年初预算的36.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9万元,决算为0.9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86%,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9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0万元,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1万元,决算为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9万元,决算为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等一般性支出,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10万元,下降44.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1万元,下降54.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1万元,增长46.2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等一般性支出,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城市燃气安全检查、城市防洪、市政道路维护维修及交通隔离设施的清洗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维修、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城市防洪排涝抢险应急、城镇燃气安全检查等加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是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813.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76.65万元,固定资产69.0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568.27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78.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0.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65.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50.2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49.7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财政经费紧张,为了维持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维修及巩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正常运转,我单位从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借款用于保证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作的正常运转,今年财政经费依然紧张,借款没有能力偿还,所以往来款中其他应付款主要是单位借款。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48501111
曲靖市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