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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信息来源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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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4-11-08 16:06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48801000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潇湘街道办事处是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组织领导街道区域内经济工作,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检查、督促各经济组织开展工作;依法开展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公共文化、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会保障、双拥、青少年教育、外来人口管理及征兵工作,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做好辖区内市容卫生、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办理辖区居(村)民公共事务,指导督促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参与城市建设、危房改造及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防空、防汛、防震、交通管理、抢险救灾等工作;向上级政府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做好为人民服务工作;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重点从提升产业发展质效入手,在巩固烤烟、水果、蔬菜等传统产业的基础上,通过培育符合城乡市场要素双向流动趋势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差异化、精准化发展现代农业、城市商贸服务业和品质乡村旅游业。计划流转土地500亩以上,打造农业特色产业连片种植项目不少于4个,建成特色商业示范街区1条、打造乡村旅游示范点1个。

2.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以实施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抓手,不断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持续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动态调整易反弹网格区域,实施分级管理,确保整治达标率100%。不断加大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和违建防控力度,对存量违建分门别类、逐个破题,做到“减存量”。建立完善农村住房长效管理机制,逐户做好危房核实评定工作,纳入改造计划,做到危房动态清零。巩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完善物业管理纠纷的机构设置和组织建设,推进街道、村(社区)物业纠纷指导和调解组织体系常态化运作。

3.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从探索实现共同富裕路径入手,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加快补齐城乡发展短板,强化产业引领、项目支撑和帮扶政策落实,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按照区级要求,坚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建好沙坝村委会升官屯村乡村振兴实验示范项目。实施好2023年麒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加快农村厕所革命改厕进度,确保完成户厕改造300座,公厕2座新(改)建任务;完成6个市(县)级绿美村庄的申报工作;建设区级田园综合体1个、精品示范村1个、美丽村庄3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星级自然村实现全覆盖、三星级达3个,完成联户路建设13公里。尽快启动潇湘水厂二期、三期管道建设及5个村委会村内管网改造;完成潇湘江潇湘水库至犀牛塘建设项目和截污干管建设项目建设及验收。

4.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土壤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河长制,创建市级美丽河湖1条。严格落实林长制,积极争取林业建设项目,加强天保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有序开展生态修复、绿色通道建设、村庄绿化等重点项目建设,增加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达49.72%。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无黑臭水体、无劣V类水体成效,建成并运行垃圾中转站1个,努力完成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任务。

5.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联动机制、制度化建设,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森林资源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完善街道总体预案及各行业部门、村(社区)专项预案、行动方案、应急手册,实现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化建设。强化群防群治,深入实施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全面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着力构建全民参与、同防共治的安全防线。

6.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健全完善公共配套服务均衡化发展,不断优化完善便民、利民、惠民的“十五分钟生活圈”,持续提升辖区群众幸福指数。推动街道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扩容提质,健全辖区、街道、村(社区)、村小组“医联体”。进一步发挥潇湘中学与区四中联合办学优势,持续扩大山区教育资源供给,有效破解就学社会问题;转移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年均不低于80%。加大居家养老服务家庭评估工作力度,推进评估机制向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和效率进行延伸。探索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养老服务现代化、智能化水平,大力发展“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社区层面“一刻钟养老服务圈”配置,促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6人。行政人员超编原因:超出2人为行政工勤人员。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离休0人,退休1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收入合计3,628.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08.67万元,占总收入的82.9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19.87万元,占总收入的17.0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80.25万元,下降19.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3.32万元,下降8.6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596.92万元,下降49.06%。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上级部门对项目资金的拨款数减少,导致财政拨款预算本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支出合计4,24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0.80万元,占总支出的64.62%;项目支出1,500.85万元,占总支出的35.3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75.37万元,增长15.6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40.80万元,增长46.24%;项目支出减少291.22万元,下降16.2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事业运行、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中农村自然环境保护、农业农村、水利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40.8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48.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92.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0.8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51万元。具体项目开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曲靖市中心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特许经营项目专项资金179.96万元 ;潇湘街道2023年下划小街小巷道路保洁经费289.02万元;2023年村(社区)干部参加保险财政补助经费17.55万元;2021年麒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33万元;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0万元;2022至2023年区级6个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经费32.89万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有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0万元;麒麟区财政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8.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93%。与上年相比减少247.79万元,下降7.61%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上级部门对项目资金的拨款数减少,导致财政拨款预算本年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4.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654.2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51万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30万元、事业运行支出259.41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村社区、财政所及党群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其他: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3.84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人员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补助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7.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76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55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支出4.8万元,用于发放遗属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4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8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7.63万元。主要用于潇湘街道村社区干部参加社会保险补助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82.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4%。其中:城管执法支出13.5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89.02万元,主要用于清扫保洁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175.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7%。其中,事业运行支出235.0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农村社会事业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厕所革命项目支出;农田建设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803.53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经费;农村综合改革74万元,主要用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3.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其中: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10.9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以奖代补专项经费;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32.89万元,主要用于2022至2023年区级6个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经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1.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0%。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81.1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6万元,比上年减少327.27万元,下降91.28%,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邮电费、劳务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潇湘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10,460.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55.09万元,固定资产2,523.0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6,682.14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4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4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市局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区财政局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 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30219048801111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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