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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水行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拟定全区水务工作发展战略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辖区内江河流域规划和指导协调流域的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3.统一管理水资源;负责拟定全区和跨乡(镇)、街道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负责监督管理;承担辖区内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及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协助调处辖区内的水事纠纷。
4.拟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5.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6.拟定水务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调节并实施监督;研究提出有关水务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监督和管理水利行业国有资产。
7.组织协调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和协调流域开发工作;组织并负责全区中小型水利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审查和立项审批工作;承办水务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区管水工程建设项目的验收;负责在建水工程的招标及施工建设管理工作。
8.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湖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点水利工程;负责指导水库大坝安全监管。
9.管理和指导农村镇(街道)水务,农村饮水和乡镇供水以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10.承办区政府水土保持委员会日常事务,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审批上报基本建设项目的水保方案并监督实施;对生产和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
11.负责水务系统的科技推广和职工教育,加快人才培养,指导队伍建设。
12.承办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事务,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对辖区内的江河、湖泊、堤、坝、闸、机电排灌站、城镇等进行防洪安全的行业指导和调度运行;负责编制中、小型水库及主要江河的汛期调度方案;制定抗洪、抢险、抗旱对策并实施监督、检查;承办有关抗旱、蓄水业务;归口管理全区江河治理、水毁工程修复等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区水务局全面推动民生水利、生态水利、服务水利、清廉水利体系建设完善,依托重点水利项目落地实施,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目前完成额达2.74亿元。
(一)聚焦民生水利建设,服务乡村振兴大局
1.城乡供水一体化取得实质突破。加快实施总投资1.62亿元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项目,目前,东山北片区水厂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管网安装完成50%,计划年底试通水;潇湘水厂工程已开工建设,完成2个村村内管网铺设,计划2024年6月底完工;法克水厂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联合水厂、小海子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已开工建设,计划年底完工。三宝水厂城乡供水管网基本构筑完成,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珠街片区、三宝片区、茨营片区供水管网建设,沿江片区完成工程总量的96%,预计12月底全面建成。推进智慧水务二期项目建设,已完成基础数据收集,待管网建设全面完成后可与智慧水务二期完成数据嫁接。
2.夯实农村抗旱保供水基础。针对今年旱情,协调上级部门调度2000万余方原水进麒,组织3个镇(街道)4个村小组的应急送水,同时,整合资金252万元实施应急抗旱保供项目,启动3座抗旱泵站建设,维修养护48处供水工程,更新改造66.3千米供水管网、2座蓄水调节池、3座泵站,全力以赴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业灌溉用水需要。
3.完善防洪安全体系。河道防洪工程方面,投资1.51亿元完成南盘江(麒麟段)9.8公里、龙潭河(龙潭河水库—奤山段、太平桥—南盘江交汇口段)13.36公里河道治理,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潇湘江(潇湘水库至犀牛塘段)治理项目5.3公里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项目同步实施截污管网铺设,完成建设730米,完成进度45%。水库防洪工程方面,推动2件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其中,干龙潭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已完成,马金坝水库正在推进施工;投入324.5万元完成60件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灾害预警体系建设方面,投资476万元,完成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项目16件、正在推进17件,完成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项目10件、正在推进14件;汛前组织开展了麒麟区2023年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演练;核实明确20个山洪灾害危险区,汛期麒麟区山洪灾害防治预警平台共计发送山洪灾害预警131次,向相关责任人发送预警短信6727条。
(二)聚焦生态水利建设,激发河湖内生活力
1.河湖长制常态化运行。推动各级河湖长切实巡河履职,确保管护责任落实到位,目前各级河长累计巡河3698人次,督促各地做好辖内河道保洁工作,共完成清理各类垃圾3170吨,清理河道沟渠820公里;抓实“河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持续加强涉水执法监督,年内共开展联合执法3次;组织开展248个疑似碍洪图斑点位核查工作,已完成242个点位省级审核销号,剩余6个存在问题点位已全部制定整改方案,目前正有序推进整改;完成2023年度美丽河湖创建申报工作,创成市级美丽河湖3条(九龙河东山段、古城水库、龙潭河水库);投资684.53万元完成笔墨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成15.08公里,完成本年度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指标26.3公里。
2.绿美河湖建设成效明显。通过整合河道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及维修养护等项目资金,筹集资金2106.15万元,系统谋划实施河道治理、河湖水库植绿补绿等重点项目7个,完成中小河流绿化美化21.3公里,植树22.4万株、新增绿化面积28.58万平方米。其中,南盘江越州潦浒段、独木水库绿化美化项目计划年内打造成为省级绿美河湖达标项目,现已完成市级达标达效验收。
3.全面启动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成立麒麟区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北片区指挥部,召开6次工作调度会,研究解决项目推进问题;目前,完成小坡片区及西河污水管网换填800米,完成西河(沾益沪昆铁路桥至曲胜高速)河道清淤800立方米、清理河道及沿岸垃圾1.5吨,完成西河(曲胜高速至南盘江段)河道清淤1300立方米、清理河道及沿岸垃圾1.6吨;加强水体生态修复,推进5个街道内河堤5米范围内农业种植全面取缔整改,累计清理农业种植面积10229平方米。
(三)聚焦服务水利建设,探索管水为民新招
1.强化水资源管理。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建立全区119户工业企业取用水名录,审批下达143个区级取水项目共6858.04万立方米用水计划;把全区8个煤矿纳入取用水规范化管理范畴;坚持把水资源费作为节水重要调控手段,2023年征收上缴水资源费305.2万元。
2.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推动依法行政。协同做好取水许可、水土保持审批工作,完成新办取水许可2个,取水延续9户,注销取水许可证1个;持续增强水政执法监督力度,办结完成群众举报涉水违法案件5件,群众满意率100%;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1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612.389万元,落实防治责任范围860.03公顷。“双随机、一公开”公示抽查结果24条,公示率100%,检查“互联网监管+”监管目录27项,检查覆盖率100%。二是保障企业供水。为满足信义多晶硅项目投产供水需求,投资1360万元推动龙潭河水库防汛配套设施及提水泵站工程建设,计划11月底完成泵站建设并顺利通水。
(四)聚焦清廉水利建设,突出党建引领提质
1.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牢牢把稳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共召开党建工作专题研究会4次,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同时,全面强化管党治党制度创新,把贯彻落实“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与“三抓三促”主题实践活动等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共修订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党组议事表决、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8项。推动作风转变成效更加明显,班子领导带头开展作风问题排查整治,树立了少开会、开短会、发短文的鲜明导向,“一把手”做表率、班子领导带好头、中层干部挑重担、全体干部加油干的生动局面逐渐形成;确保事业发展的思路更加清晰,明确了以“固定资产投资及资金争取”为引领,以“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突破口的工作体系,全局上下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思想更加统一、方向更加聚焦。
2.紧盯水利行业不正之风整治。按照全省水利行业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安排,以建设完善水利廉洁文化及制度为切入点,推动水利行业完成自我净化。围绕水利工程招投标、水利项目审查审批、水行政执法、水利资质审批监管等重点环节和岗位,对19个科室和机关101名干部职工全方位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组织召开麒麟区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当事人约谈会议,对2家招标代理机构和14家建筑公司集中约谈,并签订了承诺书,向16家企业发放了警示提醒函。在全省水利行业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整治工作中,对101名干部职工进行了个别谈话,以陈坚、张新弘、陶关亮、王明聪、张天明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鉴,开展了1次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和1次警示教育;各支部“以廉洁家风建设”为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寄送1封家庭助廉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局领导、综合办公室、规划计划及工程建设管理科、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水旱灾害防御及工程运行管理科。所属单位22个,分别是:
1.抗旱防洪服务中心
2.水利水电技术推广培训中心
3.农水服务中心
4.水土保持站
5.水利水保执法站
6.水利水电建设项目计划规划站
7.水电勘察设计研究所
8.水利水电工程定额管理站
9.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站
1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队
11.河长办
12.直属水务所
13.麒麟区白泥坡水库管理所
14.麒麟区石灰窑水库管理所
15.麒麟区陡山水库管理所
16.麒麟区麦地闸管理所
17.麒麟区磨盘山水库管理所
18.麒麟区两江闸管理所
19.麒麟区东关闸管理所
20.麒麟区青峰水库管理所
21.麒麟区黄泥堡水库管理所
22.麒麟区老虎山水库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本级)
2.麒麟区东关闸管理所
3.麒麟区青峰水库管理所
4.麒麟区黄泥堡水库管理所
5.麒麟区老虎山水库管理所
麒麟区水务局所属单位22个,其中,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其余17个所属单位均并入麒麟区水务局(本局)核算,预决算及公开均由麒麟区水务局(本局)完成。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9人(离休0人,退休6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821.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21.9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32.09万元,增长8.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2.01万元,增长11.7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79.9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水利建设、农村水利、农村供水、江河湖库水系项目上级财政补助经费,导致年度收入增加。当年无其他收入,导致其他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82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0.42万元,占总支出的27.98%;项目支出4195.66万元,占总支出的72.0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33.26万元,增长8.0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8.11万元,下降2.87%;项目支出增加481.37万元,增长12.9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调出,导致基本支出减少;水利建设、农村水利、江河湖库水系项目上级财政补助经费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0.4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94.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0%。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8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办公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82.4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农林水支出1137.2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17.0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95.6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710.00万元。
1.水利工程建设支出2,524.78万元,主要用于南盘江(麒麟段)治理工程、南盘江、潇湘江治理工程征占地青苗补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质检测项目经费支出,经费已全部列支,工程已完工,待结算审计。
2.防汛支出150.36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全区防汛工作支出及潇湘江橡胶坝坝体更换项目,经费已全部列支。
3.抗旱支出17.00万元,主要用于胡家坟水库变压器更换项目,经费已全部列支。
4.农村水利1,088.84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项目、笔墨小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经费已全部列支,工程已完,待竣工验收。
5.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支出236.00万元,主要用于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支出,经费已全部列支,工程已完工,待结算审计。
6.农村供水支出14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村供水三年行动项目支出,经费已全部列支。
7.其他水利支出34.53万元,主要用于白石江、潇湘江河道保洁养护项目,经费已全部列支。
8.其他支出4.14万元,主要用于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支出 ,经费已全部列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21.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上年相比增加612.01万元,增长11.75%。主要原因是水利建设、农村水利、农村供水、江河湖库水系项目上级财政补助经费,导致年度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3.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328.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5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防汛、抗旱、农村水利、江河湖库水系、其他水利支出、其他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7.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9万元,决算为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决算为3.5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9.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9万元,支出决算为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决算为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43万元,增长211.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58万元,增长311.3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决算不能提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导致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2023年公用经费指标部门经济分类未细化 ,公务接待数据不能提取相关数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防汛抗旱、工程建设等工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64万元,比上年减少13.33万元,下降30.32%,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小型水库(闸)维修养护资金列入项目资金支出,导致机关运行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会议费、公务接待费、 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资产总额12263.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42.72万元,固定资产3205.4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8315.37万元,无形资产0.4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48.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1.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按照《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麒麟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委托经营的批复》(麒区政府〔2020〕62号)要求,麒麟区水务局和麒麟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经营性资产移交确认书,经营性资产已经移交给麒麟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2023年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6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6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2023年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等。
三、水利前期工作: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四、水土保持: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五、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水资源公报发布,地下水资源管理,水资源论证等。
监督索引号53030211033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