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1030801000
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区政府管理民族、宗教的职能部门,内设民族事务科、宗教事务科两个科室,其主要工作职责和行政执法权限是:
1.民族事务工作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协调民族关系,化解民族矛盾,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初审少数民族成份识别和更改,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协调民族地区扶贫工作,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协同组织、统战、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使用;研究民族教育、文化、艺术、卫生、计划生育、体育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及承办相应事务。
2.宗教事务工作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合法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妥善解决处理发生在宗教领域和宗教活动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配合政法部门打击邪教,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动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拟订麒麟区宗教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统筹开展麒麟区宗教事务工作,维护麒麟区宗教和顺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民族事务科、宗教事务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80.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4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2.38万元,下降51.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2.38万元,下降51.6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项目预算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8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48万元,占总支出的73.96%;项目支出47.00万元,占总支出的26.0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2.38万元,下降51.6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16万元,下降9.59%;项目支出减少178.22万元,下降79.1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主要是本年3月份正常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主要财政资金紧张,本年项目资金减少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4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4.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44%;办公费、印刷费、行政人员交通补贴等公用经费8.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1.2023年民族专项经费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宗教政策培训。
2.2023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民族宗教学习培训支出。
3.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0万元,主要用于地方民贸民品特需定点生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补助曲靖市寥廓鑫源工贸有限公司25.00万元,补助曲靖市石林瓷业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92.38万元,下降51.60%,减少的原因一是本年3月份正常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二是财政资金紧张,本年项目资金减少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1%。主要用于办公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民族事务、宗教事务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7%。主要用于地方民贸民品特需定点生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均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收入和决算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收入和决算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6万元,比上年减少1.94万元,下降18.13%,主要原因本年3月份正常退休一人,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等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32.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99万元,固定资产5.3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收入。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费。
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3021103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