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8035700501000
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措施;统筹规划文化事业和旅游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全区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管理文艺行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智慧旅游建设;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拟订文物、博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全区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艺院团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找准定位,旅游产业快速向好发展。依托气候、资源、区位等优势,围绕“四个着力”,深入实施全域旅游战略,完善旅游产业体系,提升旅游产品品质,加快构建 “云南省农旅文融合先行区”和“健康生活目的地”,努力完成市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截至2023年9月共接待国内游客781.29万人次,海外旅游者2088人次,旅游业总收入91.14亿元;同比去年增长41%、8.7%、42.23%。
2.着眼民生,大力推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两馆错时延时开放,每周服务60小时以上,依托各功能室开展各类培训30余期,开展各类亲子和体验、展览、传统节日等读书及征文活动10余次,累计惠及群众六千余人次;借阅图书6万余册,阅读人员达4万余人次;继续实施“送课进校园”活动,组织和完成麒麟区七中“校本课”的辅导培训工作,在麒麟区第七中学开设舞蹈、健身操、书法、表演课程累计40余课时;开设了“麒麟文苑——艺术慕课”线上培训,累计推出了6期总共18个群众喜闻乐见的原创舞蹈作品,服务人数达1万余人,点击量达131665人次;文化馆分别在烟草公司、老年大学、贸易公司分馆开设舞蹈、声乐、器乐培训班,培训500余人次。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文化惠民活动共20余场次,配合完成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省话剧院惠民演出5场;配合省、市、区委宣传部举办了2023年云南省“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宣讲大赛3场、线下服务人次达1500人,线上点击量达101105人次,由杨峻松、李涛、应佳宣讲的小品《留守媳妇小男人》荣获文艺类“一等奖”;组织开展以“学党史、知党恩、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文艺演出3场;多功能剧场志愿者服务10余场群众文化文艺演出,服务人次达5000人次。
3.立足传承,强化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文物保护持续加强。现已申报不可移动文物点193个,其中国保4个,省保1个,市保8个;馆藏文物329件,其中三级文物33件;研究出成果2个;潦浒龙窑群申报市级文保单位顺利通过。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新评审认定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9个,传承人9名。其中越州老酱等4个项目评审通过认定为曲靖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助推土陶、刺绣等非遗文化产业化。组织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进校园等系列活动3次。
4.优化服务,逐步实现文旅行业治理现代化:坚持维护宪法尊严。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坚持依法行政方面,对承办的行政处罚、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认真清理,制定了《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度》等17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保证了各项行政权力运行的合法化、程序化、规范化。加强法制宣传。结合每年的知识产权日、中国旅游日、世界遗产日等向干部、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文化、旅游等法律知识。特别今年疫情防控期间,结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共发放各类倡议书、告知书等3000余份,宣传覆盖260余家单位1000余人,累计发布工作信息15条,公告5条,监测到网络舆情1条,处置1条。不断强化对文旅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执法检查,确保了我区文化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抓好重要节点的专项整治。共出动文化市场执法人员2880余人次,检查网吧2293余家次,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2家;检查出版物经营单位357余家次,收缴非法出版物72余册;共出动执法人员370余人次,累计检查歌舞娱乐场所120余家次。“一部手机游云南”系统共受理涉及噪声、酒店、旅行社、消防、购物交通等方面的投诉100余起,均在1分钟之内响应并在要求时间内办结。完成了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行风政风。
5.自我加压,全力打好党的建设和队伍管理持久战: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做到“三个常态”:自觉抓党建成常态。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制度,局党组班子成员分别明确一个挂钩联系党支部,建立党建工作网络体系。共开展党建调研2次,支委会研究党建工作6次、党员大会2次。全面完成了局属6个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严明政治纪律成常态。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严守政治规矩,提高政治定力;督查通报成常态。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落实谈话提醒、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及定期通报等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抓好“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参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微型党课16次,党总支开展党课学习2次,开展警示教育、党风廉政教育2次,观看专题教育宣传片1次。充分运用各种平台、载体、手段,打造线上线下互联网党建阵地建设新格局。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390.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7.74万元,占总收入的99.2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万元,占总收入的0.7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50.81万元,下降39.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6.41万元,下降236.4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4.40万元,下降82.7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如期实施且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大部分专项资金暂未拨付,导致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39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90万元,占总支出的241.90;项目支出152.10万元,占总支出的38.6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3.31万元,下降37.1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39万元,增长3·15%;项目支出减少240.69万元,下降61.2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如期实施且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大部分专项资金暂未拨付,导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1.9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6.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0%。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1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如期实施且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大部分专项资金暂未拨付,导致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展及开展工作情况:
文旅事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2.10万元。主要用于做好2023年度文化旅游市场抽样调查和数字化营销工作,加快促进文旅市场恢复发展,切实帮助支持文旅企业稳岗就业、纾困解难,全面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提振文旅市场信心,推动文旅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36.41万元,下降37.88%,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零余额账户额度难以申请,我单位进一步压缩日常公用经费;另外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如期实施且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大部分专项资金暂未拨付,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16.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3%。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奖金及日常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人员经费、职业年金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主要用于单位开支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1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且2023年受疫情影响我单位多项目暂缓开展,故公务接待费下降;另由于我单位公务用车已达到报废年限无法正常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87万元,下降0.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64万元,下降8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3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且2023年受疫情影响我单位多项目暂缓开展,故公务接待费下降;另由于我单位公务用车已达到报废年限无法正常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7万元,比上年减少3.58万元,下降18.79%,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经费、公务接待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3221.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6.83万元,固定资产3154.5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3.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73.88。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六、“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35700501111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