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8036204601000
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实施九年义务阶段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中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实施义务阶段教育及其相关的业务管理,对全街道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负责,促进和发展基础教育,进行中小学学历教育及其相关的社会教育,提高和促进教育教学质量。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党建+”模式,推动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育人功能。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2.提升基础教育质量。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测,切实实现减负增效。加强教学调研指导,做好中考备考工作。推进教研基地建设,为全街道基础教育质量巩固提升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撑。
3.提高教育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各项内管制度,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安全。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确保校园安全和师生健康。
4.推进各类教育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推动学前教育普惠。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进程,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健全完善管理体系,推动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
5.激发教育发展活力。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推进教师“区管校聘”和校长职级制改革。完善监督评估教育督导体系,加强教育督导。
6.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教育、宣传、监督、考核、奖惩长效机制,加强教师培训培养,健全管理激励机制,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加强教师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夯实学校教育的根本。2023年将在上年度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积极探索适合潇湘街道教育实际的校内培训和校际交流,塑师德,提师能,倡师廉,力促教师发展,努力打造积极向上的教师干部队伍。进一步推进麒麟区四中与潇湘中学的联合办学项目实施。
7.夯实教育发展基础。做好教育体育专项规划,加快中小学规划布局调整。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进一步补齐条件装备短板,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8.不断丰富校园活动,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继续坚持育人为本,把学校德育工作放在首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五育并举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24年学校将继续结合“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激励全体师生向上向善,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培养良好行为习惯,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研室、财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 0 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 退休人员35人(离休0人,退休 35 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752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2,129.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050.70 万元,占总收入的 96.3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5.49万元 (含教育收费45.49万元),占总收入的2.1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3.11万元,占总收入的1.5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19万元,下降1.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0.72万元,下降2.4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 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24.10万元,增长112.67%;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3.43万元,增长11.56%。主要原因是:1、人员退休,调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2、事业收入减少,主要是学生人数减少;3、其他收入是收取的2023年秋季学期的课后服务费还未发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2,12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9.02万元,占总支出的82.14%;项目支出380.29万元,占总支出的17.86%;上缴上级支出0.00 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7.34万元,下降7.6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03.73万元,下降22.36%;项目支出增加326.39万元,增长605.5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9.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15.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11%;办公费、印 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0.2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6.72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附属幼儿园保教费收入经费支出45.49万元,用于发放幼儿教师工资。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水平获得均衡、优质发展。
2.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支出14.75万元用于学校设施设备购置,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教育教学水平获得均衡、优质发展。
3.高中教育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支出90.12万元,天人高级中学生均公用经费,用于学校设施设备购置,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教育教学水平获得均衡、优质发展。
4.学前教育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支出23.95万元,用于各村完小附属幼儿园教师工资。
5.学前教育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助学金支出23.03万元,用于各村完小附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
6.高中教育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支出5.24万元,助学金支出90.06万元,两项合计支出95.30万元,用于天人高级中学、云师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助学金。
7.小学教育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助学金支出32.10万元,用于各村完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
8.商品和服务支出-维护(修)经费支出2.77万元用于学校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教育教学水平获得均衡、优质发展。
9.学前教育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支出36.72万元,用于潇湘街道冷家屯小学幼儿园工程建设项目款。
10.小学教育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6.67万元,用于学校办公设备购置,改善办学条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0.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1%。与上年相比减少163.63万元,下降7.39%,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535.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6%。主要用于:
2050201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93.86万元,用于办公经费、维修费、幼儿教师工资等支出;
2050202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1256.47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学校公用经费等支出;
2050203教育支出-普通教育-高中教育184.80万元,用于高中学生助学金、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0.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9%。主要用于: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60.00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9.56万元,用于学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31万元,用于学校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死亡抚恤5.19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万元,用于学校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 90.3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0%。主要用于: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77.02万元,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3.28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4.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主要用于: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44.57万元,用于教师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资产总额2,238.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2.11万元,固定资产2,059.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6.72万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2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2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27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36204601111
附件1: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决算报表部分).xlsx
附件2: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附件3: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绩效自评部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