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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预算

  • 信息来源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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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5-02-08 16:23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31400600000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2025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以及资金的分配统计、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权限内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实施意见,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地名管理规划和办法,审核申报麒麟区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等工作。承担中心城区街道名称和小区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实地认定不一致的纠纷调处、界桩管理和地名普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勘界档案和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数据库和勘界数据库更新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负责辖区内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依法查处违法丧葬行为。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办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0.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1.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策法规、组织人事、机关党建、统战、纪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重要文件、文稿起草。组织协调民政改革、发展重要问题调研。承担民政信息管理、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及发布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治维稳和信访工作。牵头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机关信息化建设。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拟订全区民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基层民政工作。负责民政行业标准和规范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拟订民政事业建设发展的政策、制度。

2.规划财务科。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财务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民政事业资金、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基本建设经费的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贯彻落实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拟定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对区级公益金进行分配使用及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民政经费投入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基建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民政事业统计管理、内部审计和机关职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3.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科。拟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做好对权限内登记的社会组织的管理、监督、年度检审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负责全区慈善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社会团体活动,查处其违法行为;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依法取缔、查处未经批准登记,擅自开展社团筹备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违法行为。

4.社会救助科。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救助工作;负责对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救助待遇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负责权限内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的核查和监督。负责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负责预算、申报、审核、审批、下拨、发放、监督检查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社会救助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及时掌握城乡困难群众困难状况和救助需求,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救助配套政策。

5.区划地名科。负责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承办镇街道界线争议调处工作;按地名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承担中心城区街路巷及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做好地名档案收集管理;负责区内行政区域地名录入国家地名信息库,推进并监督标准化地名使用;指导地名标牌设置单位使用标准地名;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联检工作,对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6.社会事务科。承担辖区内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拟订婚姻登记管理及婚姻服务机构管理规范性文件;推进婚俗改革;拟订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殡葬管理的政策法规,推进殡葬改革;监督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开展殡葬管理工作;负责殡葬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受理殡葬纠纷和殡葬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置工作;负责麒麟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审定发放、康复器具配置、集中照护康复等残疾人福利工作;负责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7.老龄工作科。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提出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助老领域标准、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融合发展;负责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审核发放高龄津贴、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等老年人福利工作,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和老龄工作信息交流工作。

8.养老服务科。拟定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其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9.儿童福利科。负责收养登记调查核实及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指导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

)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是主动比对识困、帮困,精准认定对象,按月社会化发放城乡社会救助资金。截至202410月,发放低保金5,501.06万元、特困供养资金590.6万元、临时救助金49.2万元。二是拓宽救助申请渠道,线上办理各类政府救助平台申请事项814件,办结率为100%。三是主动实行监测分析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的困难群众,确保兜准对象、兜住底线、兜牢待遇。四是按月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切实保障群众权益。2024110月,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00576人次、924.892万元。

2.做深做细“一老一小”关爱服务。一是强化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成并投入使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个,新增床位20张;推进4家老年幸福食堂建设。二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检查,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消防演练,对6家养老机构消防改造工程实地检查验收。三是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完成20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上门服务350户,上门服务人次数13533人次。四是在麒麟区金麟鸿康养老服务中心、曲靖润清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探索开展“清凉曲靖 避暑天堂”候鸟式养老服务。五是持续开展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工作,开展儿童之家站点走访8次;开展个案服务1个,相关服务9次;协调个案服务对象就近就便入学1人;链接爱心志愿者21人次开展未保工作服务,社会慈善资源投入资金1.15万元;开展困境儿童服务1场次。截至202410月,共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245万元;按季发放孤儿助学金8万元。

3.持续深化殡葬改革。一是持续巩固殡葬改革成果,确保火化率和入公墓安葬率达100%;大力推进生态安葬,实现节地生态安葬率达60%。二是扎实整治殡仪馆乱收费问题,压缩殡仪馆延伸服务项目;先后4次对丧葬用品进行价格调整,价格调整涉及骨灰盒、纸棺、寿衣寿被等6类品种约57款式;制定殡仪服务和丧葬用品“清单式勾选”制度,切实提高殡仪服务质量。三是将农村公益性公墓纳入政府定价管理,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4.强化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一是指导134个村(社区)做好《全国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录入率100%,全市排名第一。二是清理全区村(社区)机构牌子、证明事项。三是完成2023年度13个“五社联动”项目和社工站建设项目结项评估;组织开展2024年社工周宣传活动。

5.规范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一是对全区符合年检条件的263个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其中,年检合格253家、基本合格2家、不合格1家、未参加年检7家。二是全面查处违规社会组织。对民办非企业单位麒麟区阳光幼儿园开展检查2次,就云南世博阳光教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麒麟区阳光幼儿园账户购买股票事宜下达整改通知书。三是慈善总会工作有序开展。实施重大疾病救助820万元;实施“麒麟守护、温暖童行”关爱困境儿童公益项目11个。

6.不断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效能。一是全面提升婚姻登记公共管理和服务质量2024年共办理婚姻登记7443对;充分发挥婚姻家庭辅导室作用,一对一线下个案辅导59对,劝和51对;电话回访2242对,不离缓离246对;开展婚姻家庭成长小组活动4次,进社区主题活动2次。二是在南宁街道鼓楼社区和潇湘街道红庙社区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三是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能力,2024年累计救助81人次。四是加强地名文化宣传,完成330条地名信息入库,采集上传2826条地名;完成麒麟区行政区划图及“品爨名古韵 润麒麟福地”宣传册制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麒麟区民政局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0人,无工勤人员编制。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额补助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其中民政局机关实有在编车辆2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29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96.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03.32万元,增长12.37%,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缓拨资金死亡抚恤金预算,导致年初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296.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96.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96.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03.32万元,增长12.37%,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缓拨资金死亡抚恤金预算,导致年初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296.5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29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90万元,下降0.28%,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调,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6,978.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04.22万元,增长13.03%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缓拨资金死亡抚恤金预算,导致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32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25.00万元,主要用于社联动补助项目支出;

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79.62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2080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编制费支出

2080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1.80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公用经费以及养老机构建设补助经费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2.11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64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及下属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507.5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死亡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

208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3.00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户籍的孤儿基本生活补助;

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1,000.01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涉老社团涉老工作经费支出;

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1,248.00万元,主要用于殡葬改革后的惠民殡葬补助及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

2081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养老服务9.00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支出

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1,082.46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户籍的残疾人生活补助和护理补助;

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60.00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户籍的城市低保对象救济费支出;

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98.00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户籍的农村低保对象救济费支出;

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范围临时救助支出;

2082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5.45万元,主要用于60年代精简人员及城市特困人员救济费支出;

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9.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济费支出;

2082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8.00万元,主要用于两案刑满释放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85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0.67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及下属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4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及下属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9.88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及下属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6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8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7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6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56.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0万元,项目支出48.00万元)

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3.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27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13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0万元,项目支出128.00万元)

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8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5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抚恤金2,50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04.50万元)

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生活补助3,41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418.92万元)

3030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救济费86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868.00万元)

31002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1005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9.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96.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03.32万元,增长12.37%,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缓拨资金死亡抚恤金预算,导致年初预算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区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无与省配套事项。

(三)与配套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无与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5年,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4万元,较上年减少2.58万元,下降31.7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2025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4万元,较上年增加0.22万元,增长68.7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55人次。

本年度增加婚育新风专项检查以及殡葬改革专项工作检查,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万元,较上年减少2.80万元,下降35.9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较上年减少2.80万元,下降35.9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本单位按照麒麟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申报财政预算项目共24个,其中无重点项目;完成项目绩效目标编报项目24个,详见附表05-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预算金额合计6,978.43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类8个,民生类16个;完成项目绩效目标编报项目24个,合计预算金额6,978.43万元,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2025年(本级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0万元,增长11.18%,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预算统计口径调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资产总额1,482.67万元(净值961.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1.17万元,固定资产1,156.53万元、净值649.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04.97万元、净值91.32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97万元流动资产减少27.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情况说明中数据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金额单位转换、计算比率等),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部门

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殡葬补助项目

二、立项依据

按照《曲靖市麒麟区殡葬管理实施细则》(麒区政发〔201663号)、《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惠民五项基本服务包干价调整的批复》文件要求执行。

三、项目实施单位

麒麟区民政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25年火葬区实现全覆盖,为顺利实施殡葬改革,没有享受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的城乡居民,实行惠民殡葬。

五、项目实施内容

麒麟区未享受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的城乡居民死亡后,火化入公墓安葬实施惠民补助。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麒麟区本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8.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麒麟区民政局严格按审核审批实际人数造册登记发放。

八、项目实施成效

预计麒麟区范围火化率达到100%,骨灰盒100%入公墓集中安葬,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35.00%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0212031400600111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205202502060436495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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