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0218043501000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向区委、区政府负责,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和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为群众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解疑释惑,排忧解难。
(二)承办并反馈区委、区政府领导和上级机关批转及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各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交办信访案件,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通报全区重大突出信访问题;直接调查或参与需共同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抓好全区的信访工作,协调处理跨镇(街道)、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越级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依法及时疏导化解和处置各种信访矛盾和纠纷,维护全区社会稳定。
(四)调查研究,反映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分析排查社会热、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提供信访信息,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五)布置、检查、督促、协调和指导全区的信访工作;研究、草拟全区性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章草案;总结推广各镇(街道)和区属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与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了解掌握全区信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指导抓好信访队伍、网络和制度建设,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全区信访部门的办公自动化建设;办理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麒麟区信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区信访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以信访矛盾化解“四大重点”攻坚战和落实全市信访问题“退三”攻坚工作为契机,紧盯进京非接待场所上访、到省集体上访、“三率”提升和上级交办的重点信访件化解稳控4个方面的指标,巩固“两访”治理成果,巩固提升信访工作成效,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区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全称是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为财政全供给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区信访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区信访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323.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9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增加了绩效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基本工资,艰边补贴,使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信访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3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93万元,占总支出的76.9%;项目支出73.27万元,占总支出的2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增加了绩效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基本工资,艰边补贴,使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区信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3.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11%,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增加了绩效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基本工资,艰边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区信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27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25.71%,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区内信访形势好转。具体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重大会议、活动信访工作应急值守,信访积案化解,信访救助等专项业务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信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3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增加了绩效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基本工资,艰边补贴,使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9.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7%。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交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单位部分交纳;
4.住房保障支出1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交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信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是单位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66万元,增长658.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0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6万元,下降64.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麒麟区信访局自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一辆应急值守公务用车(云D39620),丰田越野车资产原值298800元,但由于之前年度一直没将该车纳入年终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元。2018年,根据区委巡察组、区审计对相关问题及资产的整改要求,区信访局立行立改,将车辆纳入决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2万元,占95.26%;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占4.74%。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应急值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曲靖市外信访系统到麒麟区交流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区信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的印刷费、报刊订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信访局资产总额204.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5.85万元,固定资产138.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8.78,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8.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5.5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04.46 | 65.85 | 138.61 | 0 | 29.88 | 0 | 108.73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监督索引号5303021804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