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决定:
杨春菊 任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察员(保留正科),不再担任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保留正科)职务;
王 钧 任麒麟区卫生健康局督察员,不再担任麒麟区卫生健康局督查专员职务;
柳兴怀 任麒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保留正科),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三宝轻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正科)职务自然免除;
孔令德 工作变动,不再担任麒麟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朱树方 不再担任麒麟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李雪峰 不再担任麒麟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投资服务局局长职务;
刘建国 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煤炭工业局独木煤管所所长职务自然免除;
高云富 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煤炭工业局新村煤管所所长职务自然免除;
周 芬 工作变动,不再担任麒麟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朱 倩 根据本人自愿申请,不再担任麒麟区地震局局长职务,保留原待遇;
黄伟雄 根据本人自愿申请,不再担任麒麟区能源局副局长职务;
黄国强 根据本人自愿申请,不再担任麒麟区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正科级,管理七级职员)职务,保留原待遇;
杨跃林 根据本人自愿申请,不再担任麒麟区益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黄亚峰 不再担任麒麟区沿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宋再友 任麒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麒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麒麟区中小企业局局长(兼)职务;
海湘婕 任麒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海斌 任麒麟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燕林 任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麒麟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 围 任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麒麟区寥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周凤群 任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温文静 任麒麟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胡振华 任麒麟区能源局副局长;
陈文刚 任麒麟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金有 任麒麟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李俊燕 任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常务副局长,不再担任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保留正科)职务;
杨 爽 任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 洁 任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海峰 任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新齐 任麒麟区司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麒麟区三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陈所才 任麒麟区信访局副局长;
胡蕴霞 任麒麟区寥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莅珺 任麒麟区潇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宜蔓 任麒麟区南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博达 任麒麟区益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必飞 任麒麟区白石江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黎 卿 任麒麟区文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 静 任麒麟区建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贵兴 任麒麟区太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海波 任麒麟区珠街街道办事处主任,不再担任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曹金昆 任麒麟区沿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茹春波 任麒麟区三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兴丽 不再担任麒麟区珠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李顺兵 工作变动,不再担任麒麟区文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梁 波 工作变动,不再担任麒麟区建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丁连高 工作变动,不再担任麒麟区白石江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余 华 工作变动,不再担任麒麟区珠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云杰 工作变动,不再担任麒麟区建宁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崔 锐 工作变动,不再担任麒麟区益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