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决定:
马琳芳 不再担任麒麟区财政局副局长,麒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兼)职务;
高 旭 任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侯桃芬 任麒麟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袁梓涵 任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察员;
刀桂云 任麒麟区统计局督察员(试用期一年);
徐泽瑾 任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察员(试用期一年);
赵国强 任麒麟区农业农村局督察员(试用期一年);
唐海波 任麒麟区太和街道办事处主任,不再担任麒麟区珠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沈中伟 任麒麟区益宁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 龙 任麒麟区珠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 荣 任麒麟区三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俞云聪 工作变动,不再担任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熊锐斌 工作变动,不再担任麒麟区三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许 林 工作变动,不再担任麒麟区益宁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隽加宏 工作变动,不再担任麒麟区太和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蔡生权 根据本人自愿申请,不再担任麒麟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