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关于史晓贵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19-06-03 10:59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关于史晓贵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决定:
史晓贵 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李成章 任麒麟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兼);
沈燕玲 任麒麟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保留正科);
杨春菊 任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保留正科),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委区政府接待处处长职务自然免除;
宁 波 任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重点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副科)职务自然免除;
何金龙 任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撒继锋 任麒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麒麟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副科)职务;
付晓源 任麒麟区民政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王旭帮 任麒麟区司法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谭 楠 任麒麟区司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麒麟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马琳芳 任麒麟区财政局副局长,麒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兼),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孙静波 任麒麟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冯 杰 任麒麟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麒麟区畜牧兽医局局长(兼);
殷艳孝 任麒麟区水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麒麟区南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岳卫桃 任麒麟区水务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林业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担任麒麟区扶贫办副主任(兼)职务;
杨 倩 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旅游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余 花 任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旅游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王 钧 任麒麟区卫生健康局督查专员(副科级),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周建生 任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林 洁 任麒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督执法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邓光阳 任麒麟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麒麟区沿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朱俊蓉 任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麒麟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兼),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刘宝存 任麒麟区信访局副局长;
宋周能 任麒麟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副科)职务自然免除;
夏 俊 任麒麟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叶 刚 任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副科级,管理八级职员),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副科)职务自然免除;
李燕林 任麒麟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麒麟区沿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傅 勇 任麒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麒麟区科学技术局局长(兼),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陈 超 任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副局长,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兼),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兼)职务自然免除;
董仲华 任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副局长;
李红林 任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副局长;
赵俊凯 任麒麟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副科级,管理八级职员);
刘 瑞 任麒麟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管理八级职员);
陈春荣 任麒麟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管理八级职员);
董海波 任麒麟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副科级,管理八级职员);
林 祥 任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级,管理七级职员),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俞坤林 任麒麟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副科级,管理八级职员);
周桢沅 任麒麟区高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副科级,管理八级职员);
陈 卫 任麒麟区高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副科级,管理八级职员);
黄 红 任麒麟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兼);
张春云 任麒麟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文化体育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胥冬华 任麒麟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李继宏 任麒麟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任 洪 任麒麟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保留正科),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农业局副局长(保留正科)职务自然免除;
何志坚 任麒麟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享受正科级待遇),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担任麒麟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投资服务局副局长(享受正科级待遇)职务;
殷守伟 任麒麟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文化体育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姜 灿 任麒麟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麒麟区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兼),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正科)职务自然免除;
王 琼 任麒麟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麒麟区防治艾滋病局局长(兼),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正科)职务自然免除;
张 峻 任麒麟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王国富 任麒麟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张永顺 任麒麟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敖 志 任麒麟区能源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煤炭工业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黄伟雄 任麒麟区能源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煤炭工业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王云韬 任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保留正科),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林业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待遇)职务自然免除;
蒋家贵 任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林业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李俊燕 任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保留正科),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林业局副局长、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正科)职务自然免除;
刘季华 任曲靖市自然资源公安局麒麟分局局长,机构改革,原任曲靖市森林公安局麒麟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黄祖茜 任曲靖市自然资源公安局麒麟分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曲靖市森林公安局麒麟分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唐海波 任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张剑锋 任麒麟区信访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胡万贤 任麒麟区信访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赵宏寅 任麒麟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黄国强 任麒麟区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正科级,管理七级职员),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移民开发局局长(正科级,管理七级职员)职务自然免除;
刘志强 任麒麟区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管理八级职员),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移民开发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蒯大勇 任麒麟区投资促进局局长(正科级,管理七级职员),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招商合作局局长(正科级,管理七级职员)职务自然免除;
蔡 辉 不再担任麒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陈正学 任麒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保留正科级待遇),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供销合作社副主任(保留正科级待遇)职务自然免除;
龙 娟 任麒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沐佳玉 任麒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周 楠 任麒麟区公务员局局长(兼);
宋再友 任麒麟区中小企业局局长(兼);
黄照云 任麒麟区外事办主任(兼);
吴 琳 任麒麟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兼),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张 燕 任麒麟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
夏 明 任麒麟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兼);
张兴才 任麒麟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王陈洋 任麒麟区行政审批局局长(兼);
林 峰 任麒麟区文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不再担任麒麟区沿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职务;
刘文启 任麒麟区沿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
陈剑龙 任麒麟区太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
孔维乐 任麒麟区南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喆 任麒麟区珠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孙 娴 任麒麟区潇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莉 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老龄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马存英 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民族宗教侨务事务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丁正岗 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重点项目稽查特派员(副科)职务自然免除;
顾宝祥 机构改革,不再担任麒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 丽 机构改革,原任麒麟区文化体育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待遇)职务自然免除;
张立斌 工作变动,不再担任麒麟区文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职务;
丁 俊 工作变动,不再担任麒麟区中低产田地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副科)职务;
颜绍勇 工作变动,不再担任麒麟区政府经济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副科)职务;
晏国保 工作变动,不再担任麒麟区政府经济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副科)职务;
刘武强 工作变动,不再担任麒麟区太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吕元平 不再担任麒麟区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武 亮 根据本人自愿申请,不再担任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 伟 根据本人自愿申请,不再担任麒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卢光文 根据本人自愿申请,不再担任麒麟区太和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2日
抄送:区委,区人民武装部。
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委员会,区监察委员会,
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发: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直有关单位。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