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 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关于下拨2021年第一季度城乡困难群众
临时救助经费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所:
根据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麒民发〔2020〕11号)精神,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维护和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的繁荣和稳定,确保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引发的生活困难得到及时救助。遵循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原则、范围、对象及救助标准,按救助对象申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审核上报的程序,经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复核批准,2021年第一季度符合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条件的对象有95户281人,需救助资金195500元。
2021年第一季度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由区民政局社会化发放,专项用于解决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
曲靖市麒麟区民政局 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