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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麒区政征预公告〔2021〕10号)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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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1-11-05 17:00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麒区政征预公告〔2021〕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麒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曲靖市麒麟区2021年度第七批城镇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麒麟区越州镇向桂社区第三居民小组、第四居民小组、第六居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18.2579公顷。

用    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8日由麒麟区越州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2021年度第七批城镇建设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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