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结合麒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富源西风电场三期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麒麟区珠街街道青龙村委会第二、第三村民小组,联合村委会第六村民小组;茨营镇大麦村委会第一、第四村民小组,杨家村委会第五村民小组,哈马寨村委会第一、第二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1.0575公顷。
用 途:公用设施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1月3日由麒麟区珠街街道办事处、茨营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涉及的各自辖区范围内的土地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富源西风电场三期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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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