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曲靖市麒麟区2023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补充公告

  • 信息来源麒麟区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4-03-13 15:31

麒区政征补公告〔2024〕8号  

曲靖市麒麟区2023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203号)有关规定,现已依法依规完成了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有关工作,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2023年4月19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麒区政征预公告〔2023〕10号),拟征收面积3.6365公顷。因麒麟区2023年度内未完成组件上报工作,已跨年度,同时拟征收权属进行了调整、面积进行了核减、项目名称进行了变更。具体如下:

一、权属调整:征收土地预公告中涉及曲靖市麒麟区益宁街道花柯社区第一、第三居民小组,牛街社区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居民小组共1个街道2个社区7个居民小组。经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后,权属为牛街社区第二、第三居民小组调整为牛街社区第三居民小组。调整后该批次用地涉及曲靖市麒麟区益宁街道花柯社区第一、第三居民小组,牛街社区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居民小组共1个街道2个社区6个居民小组。

二、征收面积:原公告中拟征收土地面积3.6365公顷,现范围优化后拟征收土地面积变为3.5440公顷,涉及核减面积0.0925公顷,全部为益宁街道牛街社区第二居民小组。核减后该批次用地涉及曲靖市麒麟区益宁街道花柯社区第一、第三居民小组,牛街社区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居民小组土地共1个街道2个社区6个居民小组的集体土地3.5440公顷,其中,农用地3.1810公顷(耕地2.5551公顷、草地0.1298公顷、其他农用地0.4961公顷),建设用地0.3630公顷。

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开展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公告、组织召开听证会、办理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已按照核减后的3.5440公顷完成。

三、名称变更:现将原报件“曲靖市麒麟区2023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变更为“曲靖市麒麟区2024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变更后的地块用途、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均未发生改变。征地补偿标准已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进行测算,经比对《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本批次拟征收土地的区片综合地价未变化。补偿安置方案及公告未发生变化。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陶涛

电  话:0874—3290157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文笔路372号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   


CopyRight 2016-2022 版权所有 |  备案号:滇ICP备05005095号-2 滇公网安备53030202000210号 技术支持: 华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