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征收土地预公告 麒区政征预公告〔2024〕4号

  •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4-05-25 10: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曲靖市麒麟区2024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范围:征收面积为38.7683公顷,共涉及2个街道8个社区24个居民小组,具体为益宁街道水寨社区及第九、第十、第十一居民小组,台子社区及彭家台子、卢家台子、大树里、道家乡居民小组;三宝街道雷家庄社区上庄柯、第一居民小组,何旗社区田家堡、何旗居民小组,雅户社区及新发屯、雅户、晏上屯居民小组,三宝社区及第三、第四居民小组,五联社区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周家厂居民小组,温泉社区桥头、赵家村、刘家村居民小组,详见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地的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房屋,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种粮食、树苗等其他经济作物,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2024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曲靖市麒麟区2024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拟征收土地示意图1.pdf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4524


CopyRight 2016-2022 版权所有 |  备案号:滇ICP备05005095号-2 滇公网安备53030202000210号 技术支持: 华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