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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麒麟区东山镇采煤沉陷区独木水厂及管网延伸工程(暨抗旱应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补充公告

  • 信息来源麒区政征补公告〔2024〕16号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4-09-06 14:39

麒区政征补公告20241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203号)有关规定,麒麟区东山镇采煤沉陷区独木水厂及管网延伸工程(暨抗旱应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依法依规完成了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有关工作,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2022113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麒区政征预公告〔202222号),拟征收面积0.3232公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公告、组织召开听证会、办理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已于20234月全部完成。

20231118《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为做好补偿标准衔接工作,2024726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麒麟区东山镇采煤沉陷区独木水厂及管网延伸工程(暨抗旱应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补充公告》(麒区政征公告〔202413号),项目拟征收土地的区片综合地价未变化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公告未发生变化。

现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云自然资办〔202236)文件要求,需采用最新年度变更数据(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勘测定界依据,地类发生了变化,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2022113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麒区政征预公告〔202222号)继续有效。

二、原报面积为0.3232公顷,农用地0.3232公顷(林地0.3232公顷)。采用最新年度变更数据(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现报批面积为0.3232公顷,农用地0.3232公顷(林地0.3113公顷;其他农用地0.0119公顷)。

三、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到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重新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陶涛

  话:08743290157

  址: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文笔372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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