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汇总2018年度区民宗侨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公开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点关切回应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13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区民宗侨务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加强主动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着力提升民族宗教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区民宗侨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条,主要类别有部门工作动态、召开会议情况、项目管理、资金公示、民族初中班招生通告、部门预决算情况、计划总结、行政执法等,公众可通过麒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询和了解。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区民宗侨务局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深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脱贫攻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主动公开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宣传信息12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及行业扶贫工作信息20条,“挂包帮、转走访”脱贫攻坚信息14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信息6条,宗教工作类信息27条,城市民族工作信息4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区民宗侨务局在区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权责清单,在区政务审批局业务指导下,完成6项行政许可类事项的基本信息上传,将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全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公开运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办事指南,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通过麒麟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文件解读《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为咨询公民民族成份更改等提供了详细的办理指南、注意事项、办理机构等相关服务。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中的关切回应情况
区民宗侨务局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局重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选派人员参加全省民族宗教网络安全监测及舆情应对专题培训班,建立完善机制,认真落实回应责任。2018年,无政务舆情和关切问题回应情况。
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要求。
八、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区民宗侨务局无部门网站,主要通过麒麟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同时报送信息至市民宗委被采用后在市级媒体上公开发布。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十、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并建立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每月至少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更新信息。在信息发布审核上,严格按程序要求进行。做好信息公开的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工作连续不间断。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在麒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不足
2018年,区民宗侨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动态信息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二是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兼职,工作量大,对工作开展存在一定的难度,造成有时信息公开不及时,更新慢。
十二、2019年工作计划安排
2019年,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深化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一是注重信息公开的实效。认真组织开展调研工作,真正把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普遍关心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二是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强与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多种媒体的合作力度,及时发布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三是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十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二)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