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规定,总结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四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实现全区高质量跨越发展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麒麟公安分局各部门对公开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21年以来,麒麟公安分局共主动公开网页信息98条。通过麒麟警方抖音号、麒麟警方微信公众号、头条号、新浪微博构成自媒体矩阵,并与国家、省、市媒体宣传矩阵同频共振,2021年,分局共发布微信信息3246条、微博780条、头条号332条、抖音179条,发好麒麟公安声音、讲好麒麟警察故事,努力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同时,分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编办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狠抓落实,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权责清单梳理工作。2021年,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事项41项,行政处罚1076项、行政强制65项、行政检查53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奖励7项、其他行政职权74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14项;分局严格按照区政府要求,全力以赴、全警动员,依照全盘受理、分流办理的原则,不折不扣做好“12345”热线办理工作,2021年共接到区信访局转办“12345”热线件345件,已全部按照办结时限办结,办结率达100%;共接到96128咨询电话23人/次、答复23人/次,接收现场咨询3354人/次,接受网络咨询16人/次,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二是“放管服”改革惠民利民。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等工作平台,定期对公安机关服务对象开展抽查检查,每周上报工作情况,不断加大行政处罚、黑名单等负面信息披露力度,持续提升行政监管工作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2021年,分局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组织开展 “千名民警进万家”征求意见建议大走访活动和常态大走访工作,共走访群众13778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307条,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并积极回应群众期盼。以全市公安机关“一门通办”试点为契机,优化升级白石江和益宁派出所窗口,设立“公安自助便民超市”,将临时身份证办理、准迁证打印权限下放派出所窗口,推动治安、交警、出入境等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办理。落实港澳自助签注服务、免费照相、免费邮寄等出入境管理服务措施。结合警民互动微信群、“一网通办”“一部手机办事通”等“指尖服务”,落实自助服务、预约服务、错时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惠民举措,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进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一证即办”,落实申请人身份证明免复印、申请表格免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等减免措施,群众办事时间平均减少30%以上。实行141种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开展异地交通违法处理及网上支付、自助服务终端交纳罚款业务,依托交管“12123”快速处理轻微财产损失事故,推动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互碰自赔、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是主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认真落实《云南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10条措施》,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集中召开2场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座谈会,走访辖区企业、重点项目1348家次,收集企业意见建议13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930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66133 |
|||
行政强制 |
772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91.6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填报单位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 |
填报时间:2022年1月1日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上半年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备 注 |
统计时间截至12月31日,12月31日前收到申请未办结的申请件列入第四项统计。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维持 |
结 果维持 |
其 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 他结果 |
尚 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麒麟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区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在尺度上难以把握,需进一步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规定。下一步分局将,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必须长期开展与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建立责任制,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此项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尽快研究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明确信息公开内容,指导各单位按照规定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麒麟公安分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