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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3-01-31 11:0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麒麟公安分局坚持围绕大局、转变职能、健全机制、创新载体的思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的政府信息,推动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道路。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麒麟公安分局共公开各类信息204条。其中按基础分类来看,工作动态信息197条、其他信息7条;按主题分类来看,综合政府信息24条,公安信息180条;按重点领域来看,专题专栏信息200条,行政权力和行政执法公示信息7条。

)依申请公开在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未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标准、程序和责任,进一步加强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一是日常监管执法信息,2022年度在全年微博、微信、抖音新媒体信息发布2489篇(条)。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要依托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围绕全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突出重点任务,抓好统筹落实。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关切,同步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主动释疑解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麒麟公安分局按期完成了公开任务,但从完成的数量可以看出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从公开内容来看,主要以日常动态简报为主,形式较单一,对于一些群众关注度高、实用性强的办事流程、执法依据等内容较少;从依申请公开情况来看,去年暂未收到群众申请,在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上缺少丰富的实操经验。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发布信息内容的审核,严把公开内容、项目、时效关,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等现象的发生。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明确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需要社会公众周知的政府信息,在信息产生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做到固定工作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政府决策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坚持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咨询、便于监督的原则,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不断推动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公众形象和社会凝聚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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