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曲财办〔2020〕19号)的要求,曲靖市麒麟区财政局集中精干力量,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开展工作,紧盯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及时分配指标、导入支付数据、处理预警信息,现将工作开展及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直达资金预算下达和支付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29日,麒麟区下达直达资金共计118617.9万元,已支出82442.54万元,支出进度为69.5%,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61714.2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2789.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339.14万元。直达资金已分配65436.97万元,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转移支付42775万元,分配进度117.2%。支出金额41810.19万元,支出进度为97.7%。
(1)预算科已将涉及的直达资金,参照直达资金按照上级标识和规定用途分配完毕,分配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科共包含了4笔资金:
1.直达资金中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7911万元,(其中:曲财预〔2022〕50号,5754万元;曲财预〔2022〕53号,21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基本财力运行。该笔资金已全部分配、下达、支出,且支出进度为100%。
2.直达资金中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482万元(曲财建)〔2022〕22号,482万元。该笔资金还未分配、下达、支出。
3.直达资金中的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21078万元;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16835万元;补充县区财力资金转移支付4862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支出21078万元,支出进度100%;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16835万元,已分配支出16835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4.参照直达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015.63万元(〔2022〕159号)。该笔资金已分配,资金下达文号麒财预[2022]11号,但由于国库资金紧张,一直未支出。
(2)社保口直达资金系统下达2022年资金38646.9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直达资金2,161.90万元全部录入直达系统,分配率100% ;直达资金共支付21690.95万元(含上年结转直达资金724.32万元)万元,支付率达56.13% 。未支付资金原因是:1、支出按月、按进度拨付。
(3)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4968.2万元,截至2022年9月29日已支出282.34万元,未支付资金原因是:1、工程项目未验收按照进度拨付。
(4)行财口共下达直达资金14457.12万元,已分配14457.12万元,分配率100.00% ,共支出6512.23万元,支出率达45.05% 。未支出资金7944.89万元,其中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央参照直达资金590.00万,项目学校项目暂未开始,项目执行后拨付。2022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5790.07万元,已经支出1842.66万元,各项目学校资助工作暂未开始,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10655.64万元,已经支出4669.57万元,其余资金待各项目学校公用经费形成支出后进行拨付。上年结转资金3834.07万元,已经支出2157.25万元,未支出1676.82万元。
(5)农业农村与资源环境科截至2022年9月28日直达资金情况:
1.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81万元(曲财农〔2021〕128号、曲财农〔2022〕57号)已分配下达到各区直单位和镇(街道),资金下达文号麒财农〔2022〕1、2、89号,实际支出2152.35万元。
2.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13.5万元(曲财农〔2022〕25、31、41、100号)已分配下达到各区直单位和镇(街道),资金下达文号麒财农〔2022〕56、68、79、122号,实际支出1251.3万元。
3.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118.85万元(曲财农〔2021〕124号)已分配下达到麒麟区农业农村局,资金下达文号麒财农〔2022〕4号,实际支出400万元,项目正在实施。
4.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560.26万元(曲财农〔2022〕42、82号)已分配下达到麒麟区农业农村局,资金下达文号麒财农〔2022〕83、100号,实际支出0万元,项目正在实施。
5.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84万元(曲财农〔2021〕118号、曲财农〔2022〕84号)已分配下达到麒麟区畜禽改良站,资金下达文号麒财农〔2022〕3、106号,实际支出31万元,项目正在实施。
6.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377万元(曲财农〔2021〕132号、曲财农〔2022〕62号)已分配下达到麒麟区水产站,资金下达文号麒财农〔2022〕5、88号,实际支出0万元,项目正在实施。
7.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798.78万元(曲财资环〔2021〕102号、曲财资环〔2022〕47号)已分配下达到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资金下达文号麒财农〔2022〕9、32、111号,实际支出134.07万元。
8.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48万元(曲财资环〔2021〕104号)已分配下达到镇(街道),资金下达文号麒财农〔2022〕43号,实际支出9.24万元。
二、直达资金管理政策效果情况
麒麟区严格按照上级财政要求,强化过程管理,建立本级直达资金台账,及时与上级直达资金台账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进行比对,全面梳理,确保直达资金数据真实,账目清晰。同时以预算与经建科牵头,相关资金科室通力合作,及时将任务细化,明确拨付时限,按规定程序及时下拨资金,严禁资金滞留、截留挪用等情况的发生,确保将资金及时拨付到人、到企、到户;并建立内部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工作进度,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提出工作举措建议,并从指标文件下达,资金拨付,支付数据录入、关联、确认等诸多环节层层把关,压实责任,提高直达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发挥直达资金对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的重要作用。
三、监控监管情况
截至2022年9月29日,相关业务科室共处理是否上传附件预警信息已整改0条,支出预警认定正常39条,未导入惠企利民明细0条,目前暂时没有未处理预警信息。
严格监督管理,强化资金监管。为确保直达资金安全高效使用,麒麟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约束,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规定,坚守政策底线,扎实做好资金监督管理工作,1-9月份财政部关注函涉及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成。
四、存在问题
一是直达资金与一般资金文件的问题和困难。部门预算系统中接收上级指标和直达资金指标时,由于是否直达资金标识不准确,导致最终部门预算系统中的直达资金与直达资金系统中的资金对应不起来,造成直达资金与其他预算资金相混淆。
二是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操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一方面直达资金与扶贫资金共用一套监控平台,目前进入直达资金模块,其中仍然反映扶贫资金,进入扶贫资金模块同样也仍然反映直达资金,二者无法有效区分;另一方面部分已支付资金在直达资金系统没有相关支付数据,导致无法关联,导致支付进度更新不及时。
五、下步采取的具体措施
(一)台账式管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麒麟区财政局第一时间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直达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直达资金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直达资金专题会议,及时沟通工作情况,协调工作进度。对已经形成实际支出的直达资金,及时、准确录入到监控系统,并按要求建立台账,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从工作总协调、资金分配、资金监督、技术保障等方面设立工作专班,专项推进直达资金管理工作,并发文细化监管机制,建立直达资金监管制度。
(二)提前着手,推动完善基础工作。一方面,提前梳理掌握有关资金情况。对整体纳入直达资金范围和纳入参照直达资金管理范围的各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逐项梳理,学习吃透各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并了解掌握2022年指标下达情况。另一方面,加快资金分配下达。针对下达的2022年直达资金,及时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督促其加快提出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分配到具体使用单位和部门,确保直达资金快速直达。
(三)全链条监控,确保资金安全高效。按照财政部直达资金监管要求,区财政局科学快速部署,建立全覆盖全链条直达资金监控。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指标系统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对接,加强直达资金预算源头管理,及时规范分配下达资金,对直达资金单独发文下达、分别列示来源、分类打上标识,在资金支出后及时将支付信息导入系统,监控资金支出进度和流向。通过系统动态监测,实现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的全覆盖全链条资金监控,确保直达资金使用全程可监控、可追溯,确保资金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