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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麒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组2020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麒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0-05-25 15:45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现将《麒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组2020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麒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525

 

 

麒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文化环境

工作组2020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曲靖市麒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为民利民惠民为宗旨,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着力把麒麟建设成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较高,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全国文明城市。

二、工作目标

认真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全面落实麒麟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整体要求,在2019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巩固提升、突出重点、破解难点,全面完成社会文化环境创建各项工作指标,持续营造我区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为我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加分。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定量指标达标工程

1.基础设施建设达标

1)文化设施

①公共财政有效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文化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2020930

②在镇(街道)统筹建设综合文化站,在社区(行政村)

统筹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

牵头单位:各镇(街道)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科协、区司法局

完成时限:2020831

③辖区域内有面向社会二级以上图书馆,有能够正常开展活动的文化馆,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支持实体书店建设。

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0731

2)体育设施

①按照人口规模或服务人群的距离,建设有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的文体广场,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达到人均室外体育用地0.3 平方米以上、人均室内体育用地建筑面积 0.1 平方米以上,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 5 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②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 90%以上。

牵头单位:各镇(街道)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0930

3)科普设施

加强科技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科普设施和科普基地建设,利用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119”消防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时间节点,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本省(区)平均水平。

牵头单位:区科协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0831

4)生活设施

①政务大厅、文化、商业、医疗、交通、学校等公共建筑及设施,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②城乡公共卫生间有必要的无障碍设施,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车站、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大型商场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能够正常使用;③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水电气热通信等公共服务安全高效优质,构建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 15 分钟生活圈。

牵头单位:各镇(街道)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

完成时限:2020731

5)志愿服务设施

城市规划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少年宫、医院、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景区景点 100%建有学雷锋志愿服务固定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牵头单位:团区委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科协、区卫生健康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区委宣传部

完成时限:2020731

2. 测评数据达标

1)科教文卫体

①生均教育经费支出>1000 元;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②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舞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校园周边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0930

(2)落实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环境,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增长率高于本省(区)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各镇(街道)、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01031

3)改善文化消费条件,培育文化消费习惯,提高文化消费便利性,城乡居民人均文化消费年增长率高于本省(区)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01130

4)提供区级文艺院团或其他文化团体创作推出展示核心价值观的小说、诗词、戏剧、动漫、广播剧、电视剧、电影、歌曲、曲艺等文艺作品(不少于3种)的剧照、海报、封面照片或新闻报道截图。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文联、区融媒体中心

完成时限:20201020

(二)全面完成软硬指标提升工

1.人文环境提升工程

1)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①加强基层文化设施文化阵地建设,继续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②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全民阅读活动,推进“书香麒麟”建设;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加强民族和谐文化建设;④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提高文化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质量。

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镇(街道)、区财政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完成时限:2020831

⑤全面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推进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普及活动,加强科技馆、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活动站等阵地和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区科协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0930

(2)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环境。①按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开展 “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雷锋志愿服务、“劳动美”社会实践、“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中小学校 100%落实德育课程标准和开展共青团、少先队活动,加大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实现乡村学校少年宫全覆盖;②依托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积极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诚信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各镇(街道)、区妇联、区文化和旅游局、团区委

完成时限:20201020

③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管理,严格实行上网实名制,杜绝未成年人进入,强力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禁烟,对存在未成年人上网、卫生条件差和证件不齐全的网吧进行严肃查处并强制关停。  

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0831

④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治理校园周边流动摊贩、无证经营行为和交通秩序,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非法诊所等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校园周边 200 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无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无流动摊点,无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及有害非法出版物销售,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有序。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0820

2.行业文明提升工程

1)深入推进文明旅游。①落实《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旅游不文明信息通报机制,出入境办证大厅张贴、摆放文明出境游宣传资料,在主要景点、景区多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和文明旅游引导宣传志愿服务,在星级宾馆、游客中心设置文明提示牌;②加强对导游人员的培训教育,正确引导游客做到“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有序排队”; ③建立高效的旅游投诉处理机制;④常态化开展文明旅游主题活动,在区级主要媒体开设文明旅游专题专栏,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和不文明旅游行为曝光力度。

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各镇(街道)、区融媒体中心

完成时限:2020930

2)扎实开展文明餐桌行动。①广泛开展“文明用餐,节俭养德”主题活动,积极宣传餐桌文明知识,推广餐桌文明礼仪,在宾馆、饭店、餐馆等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和餐桌广泛设置张贴“不剩饭不剩菜”温馨提示;②倡导使用公勺、公筷,文明用餐、节约用餐,引导就餐者适度点餐、剩菜剩饭打包,形成用餐文明的良好社会风气。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

完成时限:2020831

3.社区建设提升工程

1)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打造 15 分钟便民生活圈。①社区(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等活动的设备条件,并正常向居民开放,且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②全面排查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情况,按照人口规模或服务人群的距离,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的文体广场,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达到人均室外体育用地 0.3 平方米以上、人均室内体育用地建筑面积 0.1平方米以上,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 5 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8 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③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水电气热通信等公共服务安全高效优质,构建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 15 分钟生活圈。

牵头单位:各镇(街道)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科协、区司法局

完成时限:2020930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安排部署阶段(2020 5月)

按照区委、区政府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麒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文化环境和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组2020 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深入推进全面创建阶段(2020 6月—9月)

社会文化环境和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组各牵头及责任单位按照工作任务分工,深入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全面掀起创建热潮,6月底以前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本阶段各项活动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各种材料按照要求上报并通过审核,全面完成规范性文件的印发。

(三)巩固提升迎接测评阶段(2020 10月—12月)

强化问题导向,进一步查缺补漏,全面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全面提高,公益广告达到全覆盖,各项创建指标全面达标,进入迎测状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会文化环境和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组各牵头及责任单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服从专项工作组指挥,强化责任分工,层层抓好落实,注重材料收集整理,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出实招、见实效。

(二)注重协调联动。各牵头及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决不能推诿扯皮、各行其是。要服从和服务专项工作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主动认领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牵头责任,主动抓好组织协调,人员调度,牵头抓总。责任单位要配合好牵头单位,服从工作安排,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查问责。社会文化环境和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组要加大对各责任单位工作的督查指导。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佳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区创文办督查问责。

(四)压实工作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力亲为抓好创建工作;分管领导要担负起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全力以赴落实好各项创建工作。单位部门要将创建任务层层细化分解,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并落实到位。

 


 

 

 

曲靖市麒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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