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教育现代化2035》,巩固提升麒麟区义务教育 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加快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3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21〕18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的通知》(曲政教督〔2021〕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快实施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动区域义务教育从重硬件建设向重内涵发展转变,破解区域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
麒麟区接受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验收年限规划为2028年。将在巩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成果基础上,按照“统筹城乡、资源共享、提高质量、促进公平”的方针,2021年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对照《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中评估内容与标准细则,落实《麒麟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不断补充完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通过分年度逐校达标。到2028年,新一轮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师资力量配置更加均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更加健全,教育治理体系趋于完善,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城乡、校际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3个方面共31项具体指标均达到要求,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力争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严格按照《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的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学校。通过扩建、迁建、转办、新建等方式,有效增加全区学校学位、功能室、运动场所等教育教学资源供给。
(二)推进学校校际均衡
推动区域之间、校际之间教育资源的配置更加均衡,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将教学仪器设备添置、音乐美术教室改建、多媒体教室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确保逐年提高并达到要求。
(三)优化师资队伍建设
加大区级统筹力度,盘活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严格教师准入,根据核定的教师编制数,及时招聘、补充教师,自2021年起,适当增加音体美专业教师招聘比例,加大转岗培训力度,增加音体美专任教师数。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整体素质。加强师资培训,切实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骨干教师培训培养制度,到2024年,实现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达1人以上。建立教师学历提升激励机制,鼓励中小学教师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程度,到2024年,全区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建立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机制,确保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四)加强教育教学管理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不断增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时代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倡导主动参与、探究发现、交流合作的学习方式,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健全学校章程,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推进现代化学校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就近入学制度,严格控制择校择班。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完善教育扶贫助学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进得来、学得好”“一个都不能少”。
四、推进麒麟区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时间表
2021年制定麒麟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查工作。
2022—2023年,对照本规划和《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标准按年度分学校逐项落实实施。2024—2028年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标准验收学校(见附件1)
五、推进麒麟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路线图
(一)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相关工作(2021—2023年)
1.制定《麒麟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2.成立麒麟区人民政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3.成立麒麟区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4.召开麒麟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工作动员会,全区 教育体育系统内统一思想,明确工作思路。
(二)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分批验收(2024—2028年)
1.根据麒麟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全面深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2.根据《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标准,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逐校开展评估验收,为接收国家正式验收做好准备。
3.提出麒麟区接受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达标验收申请。
(三)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巩固提升(2028—2030年)
对照督导评估指标标准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国家认定指出的问题,认真查找还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梳理,深入研究,扎实整改,把好质量关,推动麒麟区义务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