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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

  • 信息来源区林业和草原局
  • 文  号
  •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2023-11-11 10:00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第713)、《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 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如下

制定或调整林草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业规划

制定或调整涉及制定林草科技教育、林草生态环境保护、林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

涉及重大林草行业项目投资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及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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