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规定,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该目录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5日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科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麒麟区镇(街道)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拟定 | 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工程技术和安全管理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3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