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2023年度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中心:
《2023年度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3年度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
二、重大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区人民政府所属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制定本单位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参照本通知实施。
附件:2023年度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