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00号)、《曲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曲政发〔2021〕37号)和《曲靖市麒麟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麒区政发〔2021〕26号)文件的规定,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对2024年度本单位重点工作做了全面筛查,截至目前,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暂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后续如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将及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开。
特此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