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00号)、《曲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曲政规〔2021〕37号)和《曲靖市麒麟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麒区政发〔2021〕26号)有关要求,区发展和改革局制定了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5日
附件
曲靖市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事项类别 | 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计划 完成时间 |
1 | 制定麒麟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收费标准 | 婴幼儿照护服务收费定价 | 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 | 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和麒麟区卫生健康局 | 1.《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5号); 2.《云南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 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办托育机构收费有关事项的函》(云发改办价格〔2021〕559号); 4.《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函〔2022〕97号)。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4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