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00号)、《曲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曲政规〔2021〕37号)和《曲靖市麒麟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麒区政发〔2021〕26号)有关要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制定了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
项目录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5日
附件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事项类别 | 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计划 完成时间 |
1 | 三宝街道、珠街街道中心区及越州镇、东山镇、茨营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 | 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立 |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 |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0〕621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1〕667号)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4年8月 |
2 | 麒麟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 | 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立 |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 |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0〕621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1〕667号)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4年8月 |
3 | 麒麟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 | 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立 |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 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 |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0〕621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1〕667号)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4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