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00号)、《曲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曲政规〔2021〕37号)和《曲靖市麒麟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麒区政发〔2021〕26号)有关要求,麒麟区三宝街道办事处制定了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三宝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三宝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28日
附件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三宝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事项类别 | 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计划 完成时间 |
1 | 制定《三宝街道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版)》 | 村集体经济管理 | 三宝街道办事处 | 三宝街道办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4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