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曲靖市麒麟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调整定价听证会于2021年8月27日下午利用网络(微信群)召开。现将听证会议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根据曲靖市麒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十二条措施的紧急通知》(〔2021〕- 91)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曲靖市麒麟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定价听证会实行网络听证(微信群)。通过公开自愿报名、部门推荐、邀请,共38人参加(其中邀请省市发改委各1名领导参加),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1名、消费者代表18名、幼儿园代表3名、政府部门代表5名,听证人3名(含主持人),听证监察人2名,听证记录人2名,新闻媒体1名。会议应到38人,实到38人。
本次听证会由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袁春艳主持,按听证会议程,听证会代表审阅了听证相关材料,对《曲靖市麒麟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定价听证方案》提出了一些实质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 听证代表意见和建议
(一)对以下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
1.参会代表28名,28名建议执行《曲靖市麒麟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定价听证方案二》。
2. 落实城乡困难群体家庭、孤儿、残疾、革命烈士等人员子女进行减免的政策。
(二)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以下意见和建议,需和相关部门商函落实:
1.增加政府投资,增加编制老师,降低办园成本。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家长工作时间,进一步优化幼儿在园托管时间。
(三)听证代表所提出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养,缩短城乡教师队伍差距,优化幼儿教育环境,提高办园质量。
2.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专款专用。强化监管部门职责。
3.统筹考虑城区、镇(街道)幼儿园等级,进行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调整,但也要结合实际进行定价,充分考虑城区和农村差距,适当降低收费标准。
三、麒麟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调整拟执行标准
根据《麒麟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定价听证方案》,充分听取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结合麒麟区幼儿教育实际情况,麒麟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调整拟执行以下标准:
麒麟区教育体育局直属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为云南省一级一等幼儿园每生每学期2800.00元、一级二等幼儿园每生每学期2700.00元、一级三等幼儿园每生每学期2600.00元;二级一等幼儿园每生每学期2500.00元,二级二等幼儿园每生每学期2400.00元;二级三等幼儿园每生每学期2300.00元;三级一等幼儿园每生每学期2200.00元,三级二等幼儿园每生每学期2100.00元,三级三等幼儿园每生每学期2000.00元,未评价等级的幼儿园参照三级三等幼儿园收费。
镇(街道)中心学校幼儿园和附属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为云南省一级一等每生每学期2300.00元、一级二等幼儿园每生每学期2200.00元、一级三等幼儿园每生每学期2100.00元;二级一等幼儿园每生每学期2000.00元,二级二等幼儿园每生每学期1900.00元;二级三等幼儿园每生每学期1800.00元;三级一等幼儿园每生每学期1700.00元; 三级二等幼儿园每生每学期1600.00元; 三级三等幼儿园每生每学期1500.00元。未评价等级的镇(街道)中心学校幼儿园和镇(街道)中心学校附属幼儿园参照三级三等幼儿园收费。
四、调整后增加费用的使用
此次调整收费标准,增加部分主要用于提高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幼儿教师培训及完善幼儿教育设施设备,幼儿园食堂炊事人员工资等与保教活动不直接相关或者有其他收费项目弥补成本的开支不得从保教费中列支。
五、优惠政策
为保证城乡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对辖区内民政部门建档城乡困难群体家庭幼儿保教费给予减半,革命烈士子女、残疾幼儿、孤儿免除幼儿保教费。
六、收费方式及执行时间
麒麟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实施,不得跨学期预收,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