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民政局积极推动婚姻普法工作,多举措开展早婚早育专项整治工作
- 信息来源麒麟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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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8-19 08:44
在新媒体开设普法在线栏目。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民政系统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微信公众号,对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登记条例》等开展广泛宣传,定期推送法律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能随时随地学习到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律素养;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利用周一例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讨论等方式,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严格按照条例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提高登记员的业务熟练程度,做到热情服务,使登记合格率100%。
实行部门联系乡镇帮扶制度。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同时联合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志愿服务,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当事人接受法律专业援助。同时,引导网格员、帮扶干部、乡镇政府民政干部等,通过入户、电话沟通、微信参与调解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
加强婚姻登记管理,规范婚姻行为。严格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杜绝违法登记现象;指导全区14个镇(街道)134个村(社区)把禁止早婚、早育、包办、买婚、抢婚等写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教育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运用道德规范助力早婚早育防治工作,夯实村(社区)居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根基;帮助受家暴对象等依法行使合法权利,解除婚姻关系,鼓励他们重拾生活勇气。
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利用“七五”普法、民法典学习等活动,到社区、村委会进行宣传,把婚姻管理法律法规送到群众家门口;利用赶集日,结婚高峰期,通过定点摆放展板、悬挂横幅标语、现场宣讲、婚姻法规进学校进社区等宣传方式,向群众发放普法宣传单,大力宣传早婚早育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或他人。
加强整治对象救助宣传工作。针对早婚早育家庭,会同村“两委”、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通过有针对性地入户宣传,协同相关部门进行教育,促进婚育知识家喻户晓。并将早婚早育困难家庭及时纳入社会保障范畴,落实综合救助措施,做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