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林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依法治林,促进我区林草各项工作健康、协调、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动态调整及时公布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络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23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二是做好行政服务事项的取消、承接、保留和下放。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全部取消,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者许可事项,切实做好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区林草局没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三是坚持“应进必进”的原则。林政资源审批服务事项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 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机构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且80%以上实现“一窗”分类受理,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2.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一是落实权责清单管理。已编制在云南省各级部门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网络管理平台本级150余项,平台对外公布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二是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坚持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的原则,法规办逐一排查责任科室对行政相对人设置障碍的行为,今年区林草局没有负面清单。
3.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一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1年制定了2项双随机抽查检查事项,即: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检查、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检查,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纪违规的行为。二是开展“互联网+ 监管”模式的各项专项行动。开展了林木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的专项行动、森林资源督查专项行动、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专项行动。三是开展自然保护区联合整治行动。区林草局牵头联合区农业农村局、交通局、网信办、环保局等部门开展“清风行动”、“绿盾行动”等行动。四是加强信用监管。积极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做到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4.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一是制定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举措,不存在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二是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健全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财产处置规则,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相关强制措施,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未对任何企业和个人采取过强制措施和申请过强制执行,未对企业合法权益造成损失。
5.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
一是创新社会治理。多年来区林草局秉承应当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全部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已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等事项上脱钩。二是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政府规章制定力度,严控相关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数量,2021年未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2021年聘请了精茂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区林草局的法律顾问,并制定了法律顾问的工作、管理制度,对日常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法律疑问,及时与法律顾问进行电话、网络等沟通,加强对行政行为合法性指导,有相应的法律顾问工作台账、会议记录。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一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采用非强制性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不实施行政强制。二是建立了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并有明确的协调机关负责,除需请示上级机关的外,执法机关之间对具体案件权限争议进行协调、明确责任主体的时间在7个工作日以内。三是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一年来不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强化事前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区林草局已全面准确及时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络管理平台主动公开。二是规范事中公开。在办理所有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时,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三是加强事后公开。每半年开展一次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并上报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一是完善文字记录。严格依据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林业行政处罚文书电子格式模板制作行政执法文书,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二是规范音频记录。今年根据实际情况区林草局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了4台执法记录仪,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三是严格记录归档。对于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严格依法依规归档保存,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推行“一户式”集中储存。
4.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批制度,对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成立了法制审核领导小组。2021年成立了“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全局执法人员共43人,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有3名。二是制定审核清单。对重大执法决定制定了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表,经审核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2021年未举办过听证。
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加强执法监督。今年共开展了5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理制度,规范立了举报、投诉台账,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必须得到及时查处。二是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建立了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错案责任倒查问责机制。今年来未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6.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区林草局具有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资格人员43人,均已通过云南省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执法证,并采取分散与集中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多次。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一是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林草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后满意度达95%以上。二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今年以来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三是重视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司法建议,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检察建议采纳情况。今年未收到检察机关反馈的建议及回复。
2.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建立了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即《内部层级监督制度》,对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处理、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建立了行政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对外设立了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通畅,并将此制度纳入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12345管理。今年未收到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如收到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做出处理并进行反馈。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实行政务公开管理制度。严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设置了2名调解员,均为单位在职在编的干部,调解群众信访、投诉、举报等涉及领域的矛盾纠纷。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2021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严格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区林草局抓住时间节点,持续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3.12植树节”、“3.21世界森林日”、“清明节”、“5.12防灾减灾”、“2.2世界湿地日”、“3.3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等宣传活动,主题宣传活动范围覆盖面广,宣传形式多样,宣传内容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宣传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七)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局党组每年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研究法治建设不少于两次,2021年来局党组按照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二是局党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推进会,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和专题培训,学习传达省市区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审定下发了相关制度文件。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
严格按照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1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关于做好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及事业工勤平时考核的方案,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和干部职工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等指标体系。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以下不足和原因:
1.法治建设重视不够
领导长期重视全局干部的法治观念培养,每年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法培训及考试,确保参考率100%。全局干部职工虽然具备了一定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防范风险的能力,但是离区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2.行政执法还不够规范
区林草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有4人,承担着森林资源督查、行政执法等相关事宜,人少事多,工作节奏快任务重强度高,加之林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2020年1月份才成立,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方面有时会存在引用法律条款不准的情况,文书制作不够规范的情况,办案能力还有待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一是主动与班子成员逐一沟通意见和征集全局各业务科室意见,召开党组会议,完成局班子领导分工调整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进一步理清工作分工协作、责任落实和统筹督办机制,全力保障全局工作平稳有序持续运转。二是为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将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时将学法工作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不断提高法律认识。
(二)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1.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一级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认真落实省、市、区纪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强化规划计划、干部人事、林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定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不断完善林业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不断加强林业政风行风建设,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大正风力度,防止“四风”回潮复燃,着力树立林草部门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形象。
2.着力加强学法用法水平
(1)强化干部职工学法。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干部职工自学、道德讲堂、网络视频、法宣在线学习、林业系统法律法规上讲堂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学习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林业工作的能力。2021年以来,组织学习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类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地法》、《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相关法律法规。
(2)注重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督促干部职工进行法宣在线学习,2021年干部职工全体通过法律知识学习考试。
(3)加强法治宣传。组建宣传队伍,在乡镇村赶场天、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讲解的方式,向群众宣传相关知识,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
3.严格林业行政执法
对林业行政执法加强监管,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始终坚持“宣传教育为主、打击惩处为辅,部门联动、依法共治”原则,推进执法查处行动。2021年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01件,其中涉林行政案件87件,刑事案件14件,刑事案件已全部移交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森林警察大队进行查处,其中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制品案3件、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案1件、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1件、森林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案1件、违法使用林地案件31件、毁坏林木、林地案件47件、滥罚林木案1件,查处率100%,共恢复林地6.3982公顷,责令补种树木92株,没收野生动物5只(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收缴罚款732640元。
(三)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合规合程序,制定有《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依制度行事。同时建立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加以研判论证,提出风险等级和风险防范措施。
(四)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一是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干部职工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二是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三是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四是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
建立符合林业实际的政府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本单位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内容,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赶场天、横幅、宣传栏、微信、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宣传林草法律法规,形成人人参与的全社会法治风尚。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