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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麒麟区建筑工程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信息来源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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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5-26 17:22

麒麟区属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麒麟区建筑工程初级职称申报及评审工作,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202557号)、《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度曲靖建筑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曲建字〔202518)和麒麟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相关规定,为做好2025年度麒麟区建筑工程职称申报及评审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计划及报送材料时间

(一)评审计划

2025年麒麟区建筑工程初评委评审时间计划于20258月开展。麒麟区建筑工程初评委负责审核汇总上报麒麟区属地内中职申报材料,评审初职资格。

(二)报送材料时间、地点、方式

报送时间:报送初职申报材料时间为:20256162025620日;报送中职申报材料时间为:20256232025627日。上述时间8:30-11:00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楼组织人事科(麒麟区城南片区银屯路中段联系电话:0874-3187803

报送方式严格按照报送申报材料程序,各企事业单位有多人申报的,需确定一名业务经办人负责材料的审核、统一报送等工作,不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的申报材料,不接受邮寄材料。

二、申报评审人员范围及申报评审专业

(一)申报评审人员范围

麒麟区属地内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本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建筑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

(二)申报评审专业

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设专项规划、风景园林、工程勘察、燃气工程、暖通工程、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建筑机械、给排水、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市政桥隧、工程管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概预算)、防护防化专业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正常申报

1.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9号)中关于学历条件、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履职年限、受聘时间等方面规定。

2.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和《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及拓宽技能人才成长上升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人社〔201529号)》文件规定的,可申报相应职称资格。

3.建筑类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文件规定的,可申报相应职称资格。

4.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28号)文件规定的,可申报相应职称资格。

(二)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尚在处分期间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三)履职年限

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51231日。对事业单位申报人员,要求从事建筑工程技术履职年限是指相应层级岗位聘任年限。

四、申报程序和相应材料要求

(一)工程师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度曲靖市建筑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曲建字〔202518)要求进行申报。麒麟区相关企事业单位请在20256232025627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申报程序:麒麟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经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核,报送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麒麟区非公经济组织(申报人所在单位养老保险购买地为麒麟区的),经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后报送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属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申报初职的,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还需主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附件7),方可报送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

五、申报材料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真不真。要按规定将申报人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工作业绩等)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从公示文件落款日期的第二天算起)。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在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上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按要求逐级推荐上报。未经用人单位审核和公示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确认。用人单位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被通报批评、取消单位下年度职称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麒麟区建筑工程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提升申报材料的质量,请按照《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云人社发〔202057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9号)要求,参考《2025年麒麟区建筑工程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编制指南》(附件1),规范、高效做好收集、整理和提交申报材料工作。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1.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原件1份(附件2

2.要求:表中须张贴有申报人蓝底免冠证件照彩色照片,原件报送,不允许涂改,A3纸双面打印,中缝骑马钉装订,确保最后一页排版在封底,未按要求打印装订的不予受理。(注意:申报初职,除表十、表十一、表十二、表十七必须由申报本人、所在单位经办人或所在单位负责人手工填写外,其余部分可以填写电子档打印);

3.个人承诺书(表十),要求申报人本人签字并按捺手印、注明日期;

4.年度考核情况(表十一),要求申报单位负责人填写完毕并本人签字、单位签章、注明日期;

5.基层单位意见栏目(表十二),要求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具体内容,要求申报单位负责人本人签字及单位签章、注明日期。凡未按填表要求规范填写的一律退件。

6.审核推荐意见(表十七),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须对推荐上报人员的基本条件、推荐程序进行审核把关,并对审核情况负责。签署明确的审核推荐意见、经办人姓名、推荐日期,并加盖公章非公经济组织,无明确主管部门的可不填写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进行审核把关即可报送。

(二)相关证明、证书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附件3-1)。由申报人本人签署姓名、日期并按捺手印。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须签署审核人员及单位负责人姓名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许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2.《关于XX同志廉洁自律情况证明》原件1份(附件3-2)。由申报人员填写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具明确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1份,有曾用名的另附户口簿复印件1份;

4.转系列人员提供已取得的初级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5.劳动(聘任)合同相关材料

1)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岗位聘任书和聘任合同复印件、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岗位认定(聘任)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2公有制经济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申报人员需提供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的符合职称申报条件所规定年限内的劳动(聘任)合同复印件、劳动用工登记花名册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累计1年以上个人参保证明原件、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劳动合同劳动用工登记名册可由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在劳动用工备案系统中打印,个人参保证明可在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参保证明中查询打印(二维码清晰),或到参保地社保中心查询打印。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由学信网出具的相应学历认证报告1份(更新日期在3个月以内且验证有效期在3个月以上),如无学历认证报告的,须提供相应学籍档案材料复印件1份(须有档案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7.其他证书、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1~7顺序装订成册,将《相关证明、证书材料》封面(附件4-1)填写后贴在成册材料的封面上(上述材料所有复印件须经用人单位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履职期间业绩证明材料

履行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所担任职务和承担项目的证明材料,所取得的各类从业资格证和执业资格证,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将《履职期间业绩证明材料》封面(附件4-2)填写后贴在成册的履职期间业绩证明材料的封面上(所有复印件须签署审核意见、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履职期间学术成果材料

按《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及拓宽技能人才成长上升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人社〔201529号)规定,区级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职、中职,论文方面不做硬性要求。

(五)公示材料

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从公示文件落款日期的第二天算起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在个人申报材料中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1.公示情况说明原件1份;

2.公示文件原件1一份公示同时公示多人的,可提供复印件

3.公示照片打印件1份。

上述材料按照1~3顺序单独装订。

(六)2025年麒麟区建筑工程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情况表

申报人填写《2025年建筑工程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情况表》(附件5),填写完成后A4纸单面打印,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上述6类纸质申报材料统一装入1个纸质文件袋中,并将《麒麟区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4-3)贴于申报材料袋封面。未按要求打印、填写、装订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七)电子材料

1.申报人员证件照。证件照为本人蓝底免冠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证件照的格式为jpg格式;证件照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例:张三532545654458454125

2.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附件6)。信息采集表的内容请严格根据表中的填报说明规范填写,并认真核对信息填写的正确性,文件命名为姓名职称信息采集表

例:张三职称信息采集表

3.2025年麒麟区建筑工程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情况表(附件5),文件命名为姓名职称申报情况表

例:张三职称申报情况表

4.相关证明、证书材料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岗位聘任书原件扫描件、岗位认定(聘任)登记表原件扫描件或劳动(聘任)合同原件扫描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建筑工程系列上一级职称证书或其他系列同级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扫描件格式要求PDF格式,按文件类型分别扫描,文件命名为姓名文件类型

例:身份证单独扫描,命名为三身份证、劳动合同单独扫描,命名为三劳动合同

将上述所有电子材料按要求整理后放入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为地区、姓名、申报专业,如麟区、张三、工程管理,在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报送。

所有电子材料作为职称评审全过程的重要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提供,所有电子表格不得改变原表格式,并保证内容准确。因电子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错填漏填导致影响职称评审结果或证书发放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七、评审材料清退及证书办理

(一)原件材料

报送评审材料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原件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岗位聘任书原件、岗位认定(聘任)登记表原件或劳动(聘任)合同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初职证书或其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所有原件材料单独装入一个纸质文件袋中,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现场返还。

(二)评审材料

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未通过人员不退材料,评审通过人员材料只退回《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其余附件材料不予返还,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清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职称证书办理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8号)要求,评审通过后将发放电子版本的初级职称证书,不再印发纸质证书。请评审通过人员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自行下载职称证书。

八、其他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性强,标准条件严格。申报人员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中做出书面承诺,严禁弄虚作假,伪造各种证书以及社保凭证等。一经发现,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取消评审资格,如已经评审通过的,一律取消任职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二)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在审核推荐过程中,未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审核程序不完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职业道德及廉洁自律等情况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推荐上报的,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根据云南省职称改革相关文件规定,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所在单位暂停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

(三)在同一年度,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以上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2025年麒麟区建筑工程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情况表》《麒麟区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等相关表格填写内容与所附证明、证书、业绩材料等内容必须一致。

(五)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云南省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条件。

(六)为便于工作交流,请各单位业务经办人及时加入业务交流QQ群(群号:137645301),加入时备注单位名称及姓名,进群后修改群备注名(单位+姓名)。

(七)未尽事宜,由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八)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将对此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联系人:张宝文  联系电话:0874-3187803


附件

附件1:2025年麒麟区建筑工程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编制指南.doc

附件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3-1: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供参考).doc

附件3-2:关于XX同志廉洁自律情况证明(供参考).doc

附件4:麒麟区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封面模板.doc

附件5:2025年麒麟区建筑工程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情况表.xlsx

附件6: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7:《委托评审函》.doc

附件8.关于印发 «云南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试行) » 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9号).pdf

附件9.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pdf

附件10.关于放宽基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评聘条件的通知曲人社【2015】29号.pdf

附件11.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云人社发2016 150号).pdf

附件12.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 28号).pdf

附件13.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度曲靖市建筑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曲建字2025 18号).pdf

附件1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 8号).pdf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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