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能源局: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曲靖市麒麟区2021年农村劳动力组织化转移就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麒麟区2021年农村劳动力组织化
转移就业工作方案
根据2021年2月19日曲靖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为扎实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切实做到保民生和稳就业“两手抓,两手硬”,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利用年初外出务工的黄金期,按照“稳存量、调结构、提质量、促增收”的工作思路,全力助推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就业发展之“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任务
自2021年2月15日起,利用44天时间,围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施区、镇(街道)、村(社区)、组四级联动,多部门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劳务公司活力,力争到2021年3月底前,全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6万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26450人,脱贫人口劳动力转移就业7060人(脱贫人口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2780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到稳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保就业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有力举措,要把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和重要的工作来抓,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实现更快速度、更大规模、更高质量的转移就业,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切实落实好本地农村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工作的安排部署。
(二)加强沟通协调,压实工作责任。为确保全区2021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班子成员及分管部门负责人包保联系各镇(街道)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对涉及的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确保相关文件精神、政策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各镇(街道)和区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行动,切实发挥主体责任,积极动员村(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等,强化宣传、积极排查、组织动员,调动各用工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培训机构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合力,确保2021年3月底全区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能源局要加强与各镇(街道)的沟通联系,数据报送统一口径,不能出现重复统计。
(三)摸底数集岗位,盘清“家底”。各镇(街道)要认真梳理摸底调查、走访慰问和劳务对接协作情况,紧盯回乡返岗人员、紧盯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紧盯低收入人群,列出人员清单,做好精准统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巩固劳务协作地区的劳务对接,畅通输出地和输入地的信息对接,进一步归集省内外岗位信息,“线上”“线下”齐发力,结合“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招聘活动,及时为广大务工人员、用工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就业服务,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寻找岗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能源局要结合单位职能职责,摸清所管辖的企业务工人员返岗就业情况,积极对接企业用工需求。
(四)转变服务方式,搞好精准服务。各镇(街道)要通过“执行政策、搭建平台、信息推送”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服务工作。要多方式、多渠道积极宣传就业信息,把收集到的岗位通过微信、短信、新媒体等信息平台及时发布,积极组织动员劳动力参加招聘活动,为“劳动者找岗”提供个性化、精细化、专业化的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为农村劳动力和用人单位搭建对接平台,促进农村劳动者与各类用人单位人岗对接,促进农村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对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和脱贫人口劳动力,要建立岗位信息常态化推送机制,精准推荐就业岗位,在目标任务完成期间要保证农村劳动力至少获利3个以上有针对性的岗位信息。
(五)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定时上报和督查约谈机制,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要按日按质完成计划数并形成日报告,准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区农村劳动力返岗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村劳动力返岗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并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的,按照有关规定约谈问责。
(六)强化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多渠道广泛宣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和重要意义,帮助农村劳动者转变思想观念,帮他们算清外出务工收入账。借调查摸底之机,进一步对老百姓再宣传政策、再做思想工作,尤其是要做好脱贫人口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点劳动力的思想动员工作。
附件:麒麟区2021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分配计划表
附件
麒麟区2021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分配计划表
镇(街道)、区直单位 | 劳动力转移就业(人) | 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人) | 脱贫人口劳动力转移就业(人) | |
其中:脱贫人口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人) | ||||
东山镇 | 170000 | 5500 | 1200 | 2900 |
越州镇 | 5000 | 400 | 1000 | |
茨营镇 | 5000 | 500 | 1200 | |
三宝街道 | 2500 | 260 | 650 | |
潇湘街道 | 2500 | 200 | 620 | |
珠街街道 | 2000 | 200 | 620 | |
沿江街道 | 1200 | 20 | 70 | |
益宁街道 | 500 | 0 | 0 | |
文华街道 | 500 | 0 | 0 | |
南宁街道 | 350 | 0 | 0 | |
寥廓街道 | 350 | 0 | 0 | |
建宁街道 | 350 | 0 | 0 | |
太和街道 | 350 | 0 | 0 | |
白石江街道 | 350 | 0 | 0 | |
区工信局 | 2000 | 0 | 0 | 0 |
区能源局 | 2000 | 0 | 0 | 0 |
区住建局 | 2000 | 0 | 0 | 0 |
合计 | 176000 | 26450 | 2780 | 70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