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关于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0号建议
办理意见的函
张宏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工程类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建议》,交由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08年7月18日,由云南省人事厅下发了《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程 经济专业技术职务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意见的通知》(云人专〔2008〕80号)文件,麒麟区部分单位按照本单位“三定方案”及职能职责,严格按照此文件规定进行岗位设置。
2013年5月,区林业局按照结构比例指导意见进行了岗位设置,具体为:副高五级1个,六级1个,七级1个,中级八级2个,九级3个,十级3个,初级十一级3个,十二级2个。
2020年12月23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一批文件的决定》(云人社发〔2020〕56号)文件规定,《关于印发云南省工程 经济专业技术职务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意见的通知》决定废止,新的指导意见未出台,部分单位因工作需要或编制变动无法进行岗位设置。
在省级未出台文件之前,现只能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执行,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1:3:6。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同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同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2015年3月,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及拓宽技能人才成长上升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人社〔2015〕29号)规定,区所属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的,女满50周岁,男满55周岁,或连续工作满30年者,可由单位先行聘任,再进行岗位设置方案调整或自然消化。
下步工作中,麒麟区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对接,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调整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政策,评聘结合,让取得职称资格的人员能聘任在相对应的岗位上。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