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关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1号建议
办理意见的函
潘厚文、李学文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曲鸡路沿江段两旁进行绿化改造提升的建议》(第151号),交由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曲鸡路沿江段道路两旁绿化,因栽种时经济条件限制,所栽树木品种单一,加之栽种年代较远,树木冠幅较大,部分树木存在枯死的现象,遇大风、大雨或大雪天气导致树枝折断,对过往车辆通行、群众出行带来一定安全隐患。
经组织相关部门对存在问题进一步核实后,采取了2种措施予以解决。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巡查,对巡查中发现枯死的行道树及时做好清理工作,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目前共清理枯死树50余棵。二是将结合“绿美农村路”建设工作,分年度、分批次完善曲鸡路增绿补绿、路肩种花种草工作,逐步提升该段道路绿化品质。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