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关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9号提案
办理意见的函
杨建军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建议》(第69号),交由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曲靖市麒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麒区安办〔2024〕3号)要求,相关部门已初步拟定《麒麟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对“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加以落实。
经有关部门采取了系列措施。一是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要求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纳入新建居住项目配套,明确布局和配建比例,实现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按照“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程序优化、流程简便,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推动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在老旧小区,结合实际,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与改造工程同步实施建设。二是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巡查检查,对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的及时向属地街道、社区或公安派出所、消防救援部门报告。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微型消防站建设,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定期开展消防设施设备巡查检查及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正常有效运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结合物业服务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提升从业人员及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灭火应急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通过常态化检查、夜间巡查、联合执法等方式,严格查处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物业服务企业反映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治,并依法进行处理。强化技防物防措施应用。推动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在楼宇电梯安装智能阻止系统,通过实时监控识别,对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实时进行语音提示并停运,及时预警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问题发生。加强供电价格检查,确保按照统一的标准价格计价收费。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